來論|政策七大方向 避免「童樂居」悲劇重演
2022-07-26 00:00幼童院舍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職員涉虐兒案引起社會嘩然,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發現最少四十名兒童受虐,年齡最小僅一歲。院內至今有逾半職員涉虐兒被捕,反映情況嚴峻,更令人憂慮事件僅屬冰山一角。
保護兒童的工作刻不容緩,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專資會)樂見社會福利署在接獲通報後,成立「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全面檢討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的監管和質素。由於六歲或以下兒童缺乏自理能力,更需要院舍特別照顧,專資會針對六歲或以下兒童在法律、醫療、資訊科技、教育、管治、人力資源、慈善團體志願者七大範疇提出建議,冀望有關當局盡快改善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質素,讓每名兒童獲得恰當的保護,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管治方面,即使院舍設有閉路電視,但缺乏人員定期或突擊抽查,形同虛設。建議改良巡查方式,不應局限於檢查文件、各項數字,而是要仔細觀察兒童的身心狀況和抽查閉路電視片段。除了加強突擊檢查外,應與院舍內職員深度交談,留意他們的言語及情緒,是否有可疑之處。
此外,宜確立機構董事會問責制,福利機構的主要/關鍵人士,包括董事會主席、指定董事、行政總監/總幹事等,若未有做好監察工作,或需負上法律責任。政府在審視受資助機構的撥款申請時,可考慮加入額外條款,例如要求機構在執行委員會成立專責小組監管特定問題,若情況沒有改善,則予以嚴懲或減少撥款。同時設立監察員制度,引入太平紳士及獨立專業人士,在預先安排或突擊情況下進行探訪。
確立董事會問責制
人力資源方面,從政府文件來看,現時有關服務的人手編制嚴重不足,例如需要特別照顧的輕度弱智兒童之家的臨心理學家只有零點三人,社會工作助理只有零點七五人,難以妥善照顧院舍內兒童。建議政府全面檢視並優化院舍的人手編制,且密切注意人手流動的影響。政府應積極考慮增強對院舍員工和兒童的輔導服務,由具備輔導碩士資歷的專業人士提供適切的輔導服務,從而減輕員工的工作壓力及照料兒童的心理健康。
目前受官方認可的幼兒工作員培訓課程約六十五個,但課程質素參差不齊,最短只需一年便可獲得註冊資格。社署及教育局宜重新審視幼兒工作員的註冊制度,統一課程內容結構、考核準則、實習時數等,確保幼兒工作員都達到一定水平。
院舍人手不足的問題源於多個因素,例如幼兒工作員的待遇欠佳。修畢教育局認可課程的學生,可於幼兒中心或幼稚園任職。不過,絕大部分畢業生均會選擇到幼稚園任職教師,除了薪酬較高,晉升機制亦較完善。政府長遠應考慮將幼兒工作員及幼稚園教師課程分開,避免惡性競爭;更要為幼兒工作員設計一套獨立的培訓課程及晉升階梯,令從業員有更多晉升機會,藉以吸引和挽留人手。
為幼兒工作員建晉升階梯
另外,建議政府參考慈善機構「母親的抉擇」的做法,招募富有愛心及熱誠的義工,協助成為寄養家庭,以彌補幼兒中心的不足;同時擴展「愛心社區保母服務」範圍,加強培訓,為有需要的兒童提供適切居所及妥善照顧。
醫療方面,按現行機制,沒有恒常醫生到診服務,若幼兒身體不適,院舍需安排職員帶幼兒到醫院就診。在人手已十分緊絀的情況下,往往難以調配員工送幼兒外出就診。而且,有研究指出,居住院舍的幼兒由於長時間未有與外界接觸,語言溝通能力比其他同齡學童遲緩,單憑短暫的診症時間,醫生未必能詳細檢查幼兒其他方面的發展。因此,政府應考慮為院舍安排恒常醫生到診,為幼兒提供適切的醫療服務。
法律方面,早前法改會小組委員會建議訂立一項新罪行,在《侵害人身罪條例》加入「沒有保護罪」,受保護對象為十六歲以下兒童或十六歲以上易受傷害的人,包括長者及殘疾人士,對沒有採取「合理步驟」保護受害人的旁觀者,施加刑事法律責任。專資會十分贊成訂立「沒有保護罪」,促請政府提速向立法會遞交修例草案,以加快立法工作。
院舍宜善用科技協助監察,例如為有需要的兒童穿戴物聯網設備,用以偵測幼兒的情緒狀態,通過人工智能分析數據,適時向服務提供者發送警報。院舍也可使用人工智能鏡頭,當鏡頭捕捉到有疑似打人動作或有任何危險情況,將發出警示提醒照顧者,或設定即時駁通警報系統,以科技協助預防危險發生。
兒童福祉不單是社會福利署的責任,亦需要多個部門參與,例如勞工及福利局、教育局、醫管局等。現時主要由勞福局管理留宿院舍,教育局管理幼稚園事務,兩局之間未有就兒童事務作緊密交流,醫管局亦然。建議相關的政府部門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並多召開會議,討論兒童議題,制定可行之策,提升兒童福祉。如醫管局可負責制定有關留宿院童的醫療支援;教育局可針對有語言障礙、過度活躍症等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制定教育相關政策。在多個部門共同協作之下,確保留宿兒童受到全面保障,避免「童樂居」的悲劇再次發生。
李漢祥
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理事
社福界選委及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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