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指龔如心遺產 不宜交華懋基金管理

2022-07-08 00:00

現時華懋慈善基金,由龔仁心出任理事會主席。
現時華懋慈善基金,由龔仁心出任理事會主席。

(星島日報報道)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小圖)逝世十五年,華懋慈善基金以受託人身分持有逾一千四百億港元的遺產,華懋慈善基金、律政司和遺產管理人對整個遺產管理計畫尚未達成共識,三方已向法庭呈交管理計畫的建議,昨於高等法院開庭處理。律政司認為巨大遺產能由合適人選所組成的監管機構去管理,但華懋慈善基金資不抵債並官司纏身,並非合適人選去管理遺產,希望法庭以「近似原則」(cy-près doctrine)作出權宜之計,擬定最能確保受益人最佳利益的遺產管理計畫。
龔如心二○○二年遺囑中提到,整筆遺產撥歸華懋慈善基金用作慈善用途,提供資金設立「中國的類似諾貝爾獎的具有世界性意義的獎金」,旨在促進科學及社會人文發展,並指定要由國務院總理、聯合國秘書長和香港特首組成的管理機構去監管華懋慈善基金。終審法院於二○一五年裁定華懋慈善基金是以受託人身分持有遺產,另裁定龔如心希望將基金「交託」由基金以外的管理機構監管,故建議律政司司長和基金董事會須就遺產制訂管理計畫,包括成立監管機構,以確保遺產按龔如心遺願作慈善用途,但監管機構至今尚未成立。
促法庭盡快擬定管理計畫

代表律政司司長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指,監管機構必須由具充足償付能力的合適人選所組成,以實施遺囑內容的具體安排,但華懋慈善基金資不抵債及官司纏身,並非合適人選。而律政司作為「慈善事務守護人」需以保障公眾利益為依歸,確保慈善組織自行妥善運作,認為法庭應行使其司法管轄權及法定責任盡快擬定並執行遺產管理計畫,讓監管機構監督、管理及指示華懋慈善基金的運作。

何沛謙透露,華懋慈善基金欠償及未付訟費逾億元,又沒有設立國際性獎項的經驗,最近商人林義雄向華懋慈善基金連本帶利追討逾一億六千萬元的審訊中,龔家指涉案款項應視作「捐款」而非「貸款」,除非對方轉帳時列明借貸,否則一般都會視作捐款。何質疑基金財政狀況混亂,而且基金董事會成員沒有查證逾四千二百萬元的款項是屬「捐款」或是「貸款」,認為基金連其公司亦沒有足夠能力去管,又怎能去管理龔如心的遺產。

何另舉例指,華懋慈善基金前年入稟高等法院,入稟狀指明龔如心遺產管理人陳偉棠 、黃德偉、 莊日杰違反受託責任,濫收逾四億三千萬元的管理費,更指三人為了掩飾管理不善的過失而向華懋集團前行政總裁楊光支付近一千七百八十萬港元「掩口費」,龔仁心亦曾與中間人劉子邦進行「枱底交易」。案件雖仍處於上訴階段,但何質疑基金入稟時「自爆」枱底交易等不當行為,難免令律政司司長對華懋慈善基金董事會成員的廉潔性起疑。案件編號:高院雜項案件八五三——二○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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