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指龚如心遗产 不宜交华懋基金管理
2022-07-0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小图)逝世十五年,华懋慈善基金以受托人身分持有逾一千四百亿港元的遗产,华懋慈善基金、律政司和遗产管理人对整个遗产管理计画尚未达成共识,三方已向法庭呈交管理计画的建议,昨于高等法院开庭处理。律政司认为巨大遗产能由合适人选所组成的监管机构去管理,但华懋慈善基金资不抵债并官司缠身,并非合适人选去管理遗产,希望法庭以「近似原则」(cy-près doctrine)作出权宜之计,拟定最能确保受益人最佳利益的遗产管理计画。
龚如心二○○二年遗嘱中提到,整笔遗产拨归华懋慈善基金用作慈善用途,提供资金设立「中国的类似诺贝尔奖的具有世界性意义的奖金」,旨在促进科学及社会人文发展,并指定要由国务院总理、联合国秘书长和香港特首组成的管理机构去监管华懋慈善基金。终审法院于二○一五年裁定华懋慈善基金是以受托人身分持有遗产,另裁定龚如心希望将基金「交托」由基金以外的管理机构监管,故建议律政司司长和基金董事会须就遗产制订管理计画,包括成立监管机构,以确保遗产按龚如心遗愿作慈善用途,但监管机构至今尚未成立。
促法庭尽快拟定管理计画
何沛谦透露,华懋慈善基金欠偿及未付讼费逾亿元,又没有设立国际性奖项的经验,最近商人林义雄向华懋慈善基金连本带利追讨逾一亿六千万元的审讯中,龚家指涉案款项应视作「捐款」而非「贷款」,除非对方转帐时列明借贷,否则一般都会视作捐款。何质疑基金财政状况混乱,而且基金董事会成员没有查证逾四千二百万元的款项是属「捐款」或是「贷款」,认为基金连其公司亦没有足够能力去管,又怎能去管理龚如心的遗产。
何另举例指,华懋慈善基金前年入禀高等法院,入禀状指明龚如心遗产管理人陈伟棠 、黄德伟、 庄日杰违反受托责任,滥收逾四亿三千万元的管理费,更指三人为了掩饰管理不善的过失而向华懋集团前行政总裁杨光支付近一千七百八十万港元「掩口费」,龚仁心亦曾与中间人刘子邦进行「枱底交易」。案件虽仍处于上诉阶段,但何质疑基金入禀时「自爆」枱底交易等不当行为,难免令律政司司长对华懋慈善基金董事会成员的廉洁性起疑。案件编号:高院杂项案件八五三——二○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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