牀照勒索案男高層 遊車河示愛願包養
2022-07-0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本地連鎖食肆集團高層去年連月相約旗下三十一歲已婚女店員到酒店交歡,每次支付五千元,二人疏遠後女方疑要脅公開牀照,索價五十萬元,被控勒索罪。集團高層昨作供承認「遊車河」時曾向對方說「你做我女朋友啦,我養你啦」,雙方關係轉差後被告發訊息指「你話我要錢,你當我係雞,二十萬拿來」、「十五萬不拖不欠,如果我同你嘅照片公開你個名臭晒」。庭上讀出二人訊息,其間被告失聲痛哭,一度休庭處理。
事主X供稱自己現擔任某公司高層,一九八二年創辦旗下第一家餐廳,直至去年共設有十二家分店,旗下另有其他不同餐廳,亦分別設有零售店和批發公司,未來計畫上市,而公司形象深入民心,部分貨品於超市上架發售,個人形象會影響公司品牌。X續指前年聖誕聘用被告黃莎莎,在去年開張分店任職,月薪不足兩萬元,自己從工作認識被告,當時關係相比其他同事較密切,認為可以發展成為朋友關係,經常電話聯繫。
酒店幽會「塞5000蚊落手袋」
後來X感到壓力大,擔心關係影響公司信譽和家庭,尤其是太太,曾於酒店囑咐被告不要公開二人關係,刪除WhatsApp對話記錄,惟被告非常抗拒,又提到知悉被告會在自己入睡時偷拍自己。X憶述被告一直死纏爛打要求到酒店相會,X感覺被告是「想要錢嘅人」,故欲疏遠。庭上讀出案發期間訊息,九月時被告曾傳送一張照片,先後要求二十萬或十五萬,指「你話我要錢,你當我係雞,二十萬拿來」、「定係要我放照片去公司」、「十五萬不拖不欠,如果我同你嘅照片公開你個名臭晒」,否則會「告我強姦呀」等。
被告又發訊息稱「我嘅初夜,我一世不能忘記⋯⋯你奪走我個處」、「欺騙我上牀」,X反駁被告撒謊,因被告已婚。被告一直威逼利誘,X當時一度動搖打算付款,惟被告後來加碼至五十萬元,X認為五十萬也無法解除威脅,X一直拖延感到擔心,最終報警求助。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一一四六——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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