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男光顧5藍店播毒囚1年

2022-07-06 00:00

高級督察劉震宇表示,歡迎法庭裁決。
高級督察劉震宇表示,歡迎法庭裁決。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八歲男影印機技術員,在感染新冠肺炎後,乘車光顧元氣壽司和富臨皇宮等五家「藍店」,並在社交媒體發布在餐廳遺下紙巾的照片。男子早前承認十一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裁判官梁雅忻昨於九龍城法院判刑指,被告的行為卑劣,更在網上公開行蹤,令閱帖者擔心會否剛好與被告乘同一班車或光顧同一餐廳而感到恐慌,形容案情「非常非常嚴重」,遂判監一年。
fb發布遺下紙巾照片

梁官斥被告林顯揚特意到餐廳用膳,令身邊人擔心,其在facebook發布的評論對事情毫無幫助,不認為被告是宣泄擔心,亦不接納被告因為等候核酸驗測結果不安而犯案。梁官又斥被告不但沒有盡公民責任,更火上加油。被告接連犯案,針對性地乘車和去某些餐廳,情節較案例嚴重得多。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劉震宇表示,歡迎法庭裁決,強調罪行性質非常嚴重,相信判決有阻嚇性作用。網罪科是在網上監察時,發現被告於社交平台發文,經深入調查後鎖定被告,將其拘捕。

案件編號:九龍城刑事 六二八——二〇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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