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男光顧5藍店播毒囚1年
2022-07-0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八歲男影印機技術員,在感染新冠肺炎後,乘車光顧元氣壽司和富臨皇宮等五家「藍店」,並在社交媒體發布在餐廳遺下紙巾的照片。男子早前承認十一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裁判官梁雅忻昨於九龍城法院判刑指,被告的行為卑劣,更在網上公開行蹤,令閱帖者擔心會否剛好與被告乘同一班車或光顧同一餐廳而感到恐慌,形容案情「非常非常嚴重」,遂判監一年。
fb發布遺下紙巾照片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劉震宇表示,歡迎法庭裁決,強調罪行性質非常嚴重,相信判決有阻嚇性作用。網罪科是在網上監察時,發現被告於社交平台發文,經深入調查後鎖定被告,將其拘捕。
案件編號:九龍城刑事 六二八——二〇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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