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遭磚擲斃案 兩被告改控誤殺

2022-06-28 00:00

事發當日,死者被磚塊擊中頭部,躺臥地上。
事發當日,死者被磚塊擊中頭部,躺臥地上。

(星島日報報道)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多區「三罷」,上水北區大會堂外有示威者堵路,亦有人欲清理路障而發生政見衝突,雙方互掟磚頭下,七十歲清潔工遭磚頭擲頭後倒地,翌日因腦外傷而死亡,另有一名六旬男子遇襲後左眼虹膜撕裂。兩名青年原被控謀殺、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三罪,案件踏入第七日審訊,主審法官杜麗冰昨向五男二女陪審團指,本案控方證據不足以確立謀殺罪的控罪元素,故批准改控誤殺罪以替代謀殺罪。
 證據不足以確立謀殺罪 

十九歲首被告劉子龍(花名「牛屎」)及十八歲次被告陳彥廷原各被控謀殺、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共三罪,現則各被控誤殺、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三罪。杜官在控方上周完成舉證,考慮本案的證據後,認為證據不足以確立謀殺罪的控罪元素,故批准以誤殺罪替代謀殺罪,將適時向陪審團講解誤殺罪的控罪元素。案件今將開始辯方案情,首被告不會自辯或傳召證人,次被告則擬傳召精神科醫生出庭作供。

根據控方案情及雙方承認事實所指,死者羅長清終年七十歲,救護人員到場時發現死者仰躺在北區大會堂外,左額腫起近四厘米,沒有發現其他外在傷勢。死者送院後醫生發現死者瞳孔放大、嘔吐、昏迷、失去知覺、反應遲緩,頭部受傷引致硬腦膜下血腫,左肩瘀傷,陷入深度昏迷。死者翌日被診斷為創傷性腦損傷及腦幹出血,電腦掃描後沒有發現其他傷勢,晚上近十一時宣告不治。

當日有份執磚清路障的市民柯明玉曾出庭作供指,她為了恢復交通而與女兒及市民在現場執磚,但蒙面黑衣人發現後向他們掟磚,她當下「好驚」,所以「本能反應,執返地下啲磚,就掟返過去」。柯承認有份掟磚,但稱:「我掟嘅距離係遠嘅,去唔到(近死者)嗰個距離」,她發現有男子倒地便即場報警。涉案影片顯示案發當日有一名不知名人士向死者投擲磚頭,死者遂向後倒地,有人抬走死者到路旁。左眼受傷的六旬翁X出庭作證時則指,雙方爭執及互相掟磚後,他的左眼被磚頭擊中無法睜開,有人圍毆X,又有人把X從人群中拉走,蒙面人群後退時X見到死者躺在路上。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三二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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