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磚奪命案 警否認威嚇被告

2022-06-24 00:00

次被告陳彥廷被控謀殺、傷人及暴動罪。
次被告陳彥廷被控謀殺、傷人及暴動罪。

(星島日報報道)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上水堵路爆發政見衝突,雙方毆鬥期間七旬清潔工遭磚頭擲斃,六旬男子遇襲後左眼虹膜撕裂。兩名青年否認謀殺、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三罪昨於高等法院繼續受審,辯方盤問上門拘捕次被告的警長時指,警長當時威嚇次被告:「我哋知係你(殺咗人),如果你唔認罪,我哋就拉你阿哥逼佢認罪」,又手指窗口稱:「如果你玩嘢,我哋會掟你落街」,警長一律否認。控方舉證完畢,案件下周一再續。
次被告患情緒病

十九歲劉子龍(花名「牛屎」)及十八歲陳彥廷各被控謀殺、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共三罪。負責拘捕及為次被告陳彥廷錄口供的警長楊家強,昨接受辯方盤問時一概否認曾說過的一番話,包括警方上門拘捕陳時,拿走對方背包內所有東西,包括陳的藥物,而陳曾向楊要求「我想食藥,我想去醫院」,陳的兄長向楊表明陳患有情緒病及焦慮症而需服用藥物,楊便向陳說:「乖仔,你要合作,做晒啲嘢就可以食藥㗎啦。」

辯方又指,被告在母親陪同下到警署進行錄影會面時,陳曾向其母親說:「我未食藥,個頭好痛」,楊則稱:「我真係無留意」。辯方續質疑楊沒有向陳的母親發出《羈留人士通知書》,上面列有「合適成人可告知警方(被告的)藥物需要」,故意隱瞞有關權利。楊不同意並解釋該表格是給予十六歲以下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羈留人士,陳的母親當日只是以「家長」身分陪同陳。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三二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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