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砖夺命案 警否认威吓被告

2022-06-24 00:00

次被告陈彦廷被控谋杀、伤人及暴动罪。
次被告陈彦廷被控谋杀、伤人及暴动罪。

(星岛日报报道)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上水堵路爆发政见冲突,双方殴斗期间七旬清洁工遭砖头掷毙,六旬男子遇袭后左眼虹膜撕裂。两名青年否认谋杀、有意图而伤人及暴动三罪昨于高等法院继续受审,辩方盘问上门拘捕次被告的警长时指,警长当时威吓次被告:「我哋知系你(杀咗人),如果你唔认罪,我哋就拉你阿哥逼佢认罪」,又手指窗口称:「如果你玩嘢,我哋会掟你落街」,警长一律否认。控方举证完毕,案件下周一再续。
次被告患情绪病

十九岁刘子龙(花名「牛屎」)及十八岁陈彦廷各被控谋杀、有意图而伤人及暴动共三罪。负责拘捕及为次被告陈彦廷录口供的警长杨家强,昨接受辩方盘问时一概否认曾说过的一番话,包括警方上门拘捕陈时,拿走对方背包内所有东西,包括陈的药物,而陈曾向杨要求「我想食药,我想去医院」,陈的兄长向杨表明陈患有情绪病及焦虑症而需服用药物,杨便向陈说:「乖仔,你要合作,做晒啲嘢就可以食药㗎啦。」

辩方又指,被告在母亲陪同下到警署进行录影会面时,陈曾向其母亲说:「我未食药,个头好痛」,杨则称:「我真系无留意」。辩方续质疑杨没有向陈的母亲发出《羁留人士通知书》,上面列有「合适成人可告知警方(被告的)药物需要」,故意隐瞒有关权利。杨不同意并解释该表格是给予十六岁以下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羁留人士,陈的母亲当日只是以「家长」身分陪同陈。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案件三二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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