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基金申索上限升至8萬元

2022-06-17 00:00

破欠保障基金申索上限倍增至八萬元。
破欠保障基金申索上限倍增至八萬元。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大會昨日通過調升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特惠款項項目的款額上限,欠薪申索額倍增至八萬元。有議員形容決議案「遲到總好過無到」,促政府建立恒常檢討調整機制及壓縮行政程序及申請時間。

立法會大會昨日通過政府就《破產欠薪保障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決議案的目的是調升破欠基金特惠款項項目的款額上限,將欠薪的款額上限由三萬六千元調高至八萬元;將代通知金的款額上限由二萬二千五百元調升至四萬五千元;以及將遣散費的款額上限由首五萬元及餘額的一半,調升至首十萬元及餘額的一半。而將未放年假薪酬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的款額上限,就由一萬零五百元調升至二萬六千元。
代通知金上限4.5萬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指,「遲到總好過無到」,促政府建立恒常檢討調整機制,建議政府設「五年一檢」讓破欠基金貼近工資水平變化。

勞聯立法會議員林振昇指,十年前破欠基金的盈餘只有約二十億元,眼見逐年增加,至今已經超過六十億元,「如果我們能夠早兩年修訂,提升特惠款項上限,這兩年在疫情下受影響的工友,就可以有更好保障。」他指,工會跟進不少個案被欠薪六萬至七萬元,過往欠薪部分最多只能領取三萬六千元的特惠款項。他認為,只提升「破欠基金」特惠款項上限並不足夠,還必須解決申請「破欠基金」需時長的老問題,促請當局想辦法壓縮行政程序及申請時間。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因為在一九九七年至二○一○、一一年左右,該段時間因為有多年的通縮,因此過往二十多年沒有調整特惠款項項目的款額上限。他指,破欠基金委員會將繼續密切監察基金的運作情況,適時檢討基金的保障範圍及提出建議,加強對僱員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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