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男5餐廳「播毒」 認違防疫例還柙候判

2022-06-1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八歲男影印機技術員在確診新冠肺炎後,乘車光顧元氣壽司、富臨皇宮和翠華餐廳等五間「藍店」,並在社交媒體發布在餐廳遺下紙巾的照片和安心出行截圖,又稱餐廳「夠藍,夠愛國,嘢食自然好味道,逐隻碟都瀨到乾乾淨淨,咁先夠生」,該名「播毒」男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十一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裁判官梁雅忻(見圖)下令將被告還柙至七月五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
被告林顯揚承認於今年二月二十五日至三月一日期間,乘坐港鐵、巴士和小巴到訪位於新蒲崗、黃大仙及鑽石山的食肆,包括叉燒丼家、富臨皇宮、翠華餐廳、元氣壽司和新蒲崗冰室,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根據規例,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半年。

案情指,已接種兩劑新冠疫苗的被告在二月二十四日在facebook發文稱自己患上感冒,並附上快速抗原測試呈陽性的圖片。他同日發文斥政府「垃圾」,「檢測成星期都仲唔畀個結果我,如果聽日仲係收唔到,我就日日出去食藍店食到你畀我為止。」
fb上載遺下用過紙巾相片

隨後數日被告又發文稱「愛國當然要食藍店,守法愛國市民當然要用安心出行」、「今日飲茶,藍幫襯,好耐無食過一盅兩件,yummy yummy」,同時在帖文附上到訪部分餐廳的安心出行截圖及用過的紙巾放在碗碟上的相片。

最後被告在三月二日發文稱「故事完結,可以食返正常餐廳了,結論:弱感冒。」警方在三月八日拘捕被告,他警誡下表示抱歉,並指他只是想進餐。

警方其後根據被告的「安心出行」紀錄和facebook帳戶揭發他曾光顧多間餐廳。
發文目的是引人注意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稱,其居住的屋邨有確診個案,其僱主要求他取得連續兩次陰性結果才能復工。其二月十九日的檢測結果為陰性,並在二月二十三日再到流動採樣站接受核酸測試。至二十七日,他收到政府的確診短訊。

被告的快測結果在二十六日轉為陰性,但據當時檢疫措施,他須在確診後第六及第七天連續兩日的快速測試呈陰性才可外出。被告解釋其發文的目的是抒發焦慮心情和引人注意,他亦沒有如帖文中稱舔乾淨碟子。

案件編號:九龍城刑事六二八——二〇二二。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