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署拘起底男 疑涉商業糾紛

2022-04-27 00:00

私隱專員公署主任盧廸凡講述行動經過。
私隱專員公署主任盧廸凡講述行動經過。

(星島日報報道)為打擊「起底」的違法行為,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在新界西拘捕一名男子,涉嫌將三人起底並將資料放上網公開,私隱公署相信事件涉及商業糾紛。今次是該署自去年十月打擊「起底」的法例刑事化生效後,第二次作出拘捕行動。
起底刑事化後第二宗

被捕四十一歲男子,涉嫌違反《私隱條例》第六十四條三A款「在未經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疑犯仍被扣查。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刑事調查組高級個人資料主任盧廸凡表示,今次案件涉及三名當事人,其個人資料包括全名、別名、電話號碼、任職公司及職位,於去年十二月在未經同意下,於不同社交媒體上被披露。私隱專員公署經調查後鎖定疑犯的身分,昨日在新界西拘捕涉案男子,並檢取一部手機及一部手提電腦。

盧透露,事主與涉案男子疑有商業糾紛,私隱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二○二一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於去年十月八日生效,以加強打擊侵犯個人資料私隱的「起底」行為,並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刑事調查及檢控權;今次是私隱公署自去年十月打擊「起底」立例後,第二次作出拘捕行動;對上一次行動為去年十二月十三日,一名三十一歲男子涉嫌因金錢糾紛作出「起底」行為,被私隱公署人員拘捕。

私隱公署提醒市民,私隱條例適用於網上世界,違反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入獄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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