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董事涉搶犯襲警 官指現場混亂判罪脫

2022-04-2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三十七歲餐廳董事涉於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在九龍塘又一城參與「和你shop」期間,被控四項襲警及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使合理羈押下逃離罪。經審訊後,暫委法官許肇強昨裁決指,雖然被告辯稱當日不在場,說服力不足,但案發時現場情況混亂,白衣男突襲「來也匆去也匆」,各警員事發後一個月認出素未謀面、只露出雙眼的人,法庭難以給予比重,故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

許官指,控方片段均因畫質太差或者拍攝距離太遠,無法捕捉到涉案白衣男樣貌,也無法肯定他當日乘坐的私家車車牌號碼,是否與被告韋穎恆(見圖)公司名下登記車輛一樣。

許官續指,各證人案發時僅觀察了白衣男數秒,但部分警員稱一個月後以雙眼認出被告,惟所有證人均沒有指出其雙眼有何特徵;且當時白衣男戴口罩及帽子,容貌被遮蓋,不理解為何有警員會供稱曾見到白衣男樣貌。許官認為當時情況混亂,警員事後一個月才認出一個只露出雙眼的人,難以給予比重,故裁定控方未能證明韋便是白衣男。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二一八——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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