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拒評勝任否 署任司長由中央處理

2022-04-08 00:00

黃芷淵(左三)疑似為李家超競選扮演公關角色。
黃芷淵(左三)疑似為李家超競選扮演公關角色。

(星島日報報道)特首林鄭月娥在昨日抗疫記者會上,被問及是否支持已辭任的李家超參選特首,以及認為他是否勝任。林鄭月娥指,自己不會評論有關第六任行政長官各方面的提問,強調自己唯一的責任是確保第六屆特首選舉工作順利舉行。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陳積志則指李家超是「很好的領導」。

前日李家超辭任政務司司長,正等待中央政府批准免除職務。政府在相關新聞稿未有交代署任政務司司長人選。林鄭指,未有相關安排,因為這涉及中央的任免。在《基本法》第四十八條下,行政長官就主要官員有兩方面責任;一是提名並報請中央任命主要官員;二是建議中央就主要官員作出免除職務的決定,她這兩方面都已報請中央。

歷屆特首選舉,當有時任政務司司長或財政司司長辭任參選,政府新聞稿均同時公布署任安排。林鄭月娥表示,當主要官員暫時不能履行職務時,過往會有行政安排的署任,而非實任安排。但由於政務司司長職位是政府的「第二把手」,自己「行開行埋」都需要政務司司長擔當特首職能,她認為,是次一併交由中央考慮及處理較為適合。她強調市民可以放心,雖然暫時無政務司司長,但工作仍繼續有人處理。

政務司司長本來身兼資格審查委員會主席,隨李家超辭任,以及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在一月請辭,資審委官守成員只餘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二人。林鄭指,法律條文無列明資審委主席必須由政務司司長擔任,只寫明官守成員應不少於兩人、不多於四人,並由她委任主要官員擔任。她稍後會重新作出任命,確保資審委連同三位非官守成員可適時處理有關審查下屆特首選舉候選人是否符合資格的工作。
陳積志讚李是好領導

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陳積志昨日視察防疫服務包補發站時,回應是否支持李家超參選特首。陳積志指,「我跟李司長一直合作無間,他是一個很好的領導,我祝他工作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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