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創辦人襲警囚兩月

2022-04-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姜嘉偉(見圖),今年一月到屯門警署就煽惑他人案報到時,在報案室內拍片直播和用頭撼傷一名男警額頭,被告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襲警罪,求情指案發前一晚失眠,在判斷力不足下做了過火行為,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在考慮所有因素後判被告即時入獄兩個月。
   辯稱失眠判斷力不足 

辯方求情指,三十歲的被告於案發前一日照顧寵物後過敏,徹夜難眠。他擔心錯過報到時間,故提早前往警署。他在等候報到時睡着被警員叫醒,因為「唔夠瞓」影響判斷力,做出過火反應,已得到深刻教訓。辯方又指,被告手持的燒酒是打算報到之後才飲用,案發時未有打開。他信仰基督教多年,曾接受神學訓練,十多年前成立了慈善團體服務屯門街坊,在疫情初期派發防疫包予街坊。

案發日早上八時許,身上有強烈酒味、手持燒酒的被告就一宗涉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案件到屯門警署報到。由於他原定十一時報到,警員遂要求他在報案室等候,被告之後脫下鞋躺在報案室的長凳。至九時五十五分被告用手機直播拍攝報案室情況,阻礙了警員接聽報案電話和處理到警署報案的女士。警員先後向被告發出三次口頭警告,惟被告無視繼續拍攝,被告在十時四十分被帶到搜身室,當男警羅仲明用金屬探測器搜身時,被告用前額兩度撞向羅的前額,隨即被制服。兩人被送往屯門醫院,羅被診斷出上唇前額有擦傷和觸痛,右膝觸痛,被告則被驗出鼻骨骨折及左胸觸痛。案件編號:屯門刑事 一一七—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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