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歲女疑遭母男友虐打 稱被踢肚燒手淋冷水
2022-03-2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三十四歲保險從業員涉於三年前,虐打同居女友的七歲女兒,包括以打火機燒手掌,起了一個大水泡,又用濕毛巾掩她口鼻,腳踢下腹致如廁出血,更捉腳倒吊及以金屬片插手指頭,令女童須留醫約十天。該名母親男友否認兩項故意襲擊致該兒童受到損害罪,昨於西九龍法院受審。女童X在錄影會面稱,被告曾用風筒熱風吹她的面頰、後頸和腳背,又脫去她上衣用花灑冷水射她的身體,當時她感到很不開心「想打返佢」,但怕被告會「燒得仲犀利」,所以不敢出聲。母親曾對她說,「你想唔想媽咪坐監呀,咁就唔好話俾人聽媽咪咩都知。」
案中受害女童X隨母親在二○一五年來港與父親團聚,惟父母兩年後離異,X與母親住在案發單位。X母後來在二〇一九年於網上認識被告葉翰霖,兩人發展成戀人關係。X在錄影會面中表示,被告於一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聽到她在電話稱「我想與爸爸同住」,被告感到「好嬲」用腳踢她下腹多於一次,令她感到腹痛和作嘔。被告又在相隔約一個拳頭的位置,用風筒熱風吹她左面頰、後頸和腳背。被告又用「濕到可以滴水」的毛巾大力掩住她的口鼻,令她不能呼吸,她掙扎時用腳踢到被告,被告之後叫她脫去上衣,用花灑開冷水射她的身。她當晚半夜嘔吐,小便後看到馬桶有「紅色」。翌日她仍感到肚痛,父母遂帶她到急症室求醫。
小便後馬桶有「紅色 」
辯方盤問X直指,被告從未襲擊過她,X否認,並強調當日早上被告和母親送她的弟弟返回父親的家。被告回家後不久,X突然嘔吐,被告曾問她是否腸胃不適,X稱已忘記,但表示在被虐前後均曾嘔吐。辯方又指,X右手的傷是吃魚時燙傷,而非被告用打火機燒她,X不同意。
X稱在兩次被虐事件發生前,被告已多次打她,包括捉起她的腳倒吊,又用金屬片插她的手指頭致流血。X續指,她曾跟母親說過被打的事,但母親告知被告後,被告會更出力打她,覺得「講嚟都無用」,故沒有再告訴母親。辯方則指出,被告沒有做過上述襲擊的行為,X不同意。
案件編號:西九龍刑事二九七三——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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