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女疑遭母男友虐打 称被踢肚烧手淋冷水
2022-03-2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三十四岁保险从业员涉于三年前,虐打同居女友的七岁女儿,包括以打火机烧手掌,起了一个大水泡,又用湿毛巾掩她口鼻,脚踢下腹致如厕出血,更捉脚倒吊及以金属片插手指头,令女童须留医约十天。该名母亲男友否认两项故意袭击致该儿童受到损害罪,昨于西九龙法院受审。女童X在录影会面称,被告曾用风筒热风吹她的面颊、后颈和脚背,又脱去她上衣用花洒冷水射她的身体,当时她感到很不开心「想打返佢」,但怕被告会「烧得仲犀利」,所以不敢出声。母亲曾对她说,「你想唔想妈咪坐监呀,咁就唔好话俾人听妈咪咩都知。」
案中受害女童X随母亲在二○一五年来港与父亲团聚,惟父母两年后离异,X与母亲住在案发单位。X母后来在二〇一九年于网上认识被告叶翰霖,两人发展成恋人关系。X在录影会面中表示,被告于一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听到她在电话称「我想与爸爸同住」,被告感到「好嬲」用脚踢她下腹多于一次,令她感到腹痛和作呕。被告又在相隔约一个拳头的位置,用风筒热风吹她左面颊、后颈和脚背。被告又用「湿到可以滴水」的毛巾大力掩住她的口鼻,令她不能呼吸,她挣扎时用脚踢到被告,被告之后叫她脱去上衣,用花洒开冷水射她的身。她当晚半夜呕吐,小便后看到马桶有「红色」。翌日她仍感到肚痛,父母遂带她到急症室求医。
小便后马桶有「红色 」
辩方盘问X直指,被告从未袭击过她,X否认,并强调当日早上被告和母亲送她的弟弟返回父亲的家。被告回家后不久,X突然呕吐,被告曾问她是否肠胃不适,X称已忘记,但表示在被虐前后均曾呕吐。辩方又指,X右手的伤是吃鱼时烫伤,而非被告用打火机烧她,X不同意。
X称在两次被虐事件发生前,被告已多次打她,包括捉起她的脚倒吊,又用金属片插她的手指头致流血。X续指,她曾跟母亲说过被打的事,但母亲告知被告后,被告会更出力打她,觉得「讲嚟都无用」,故没有再告诉母亲。辩方则指出,被告没有做过上述袭击的行为,X不同意。
案件编号:西九龙刑事二九七三——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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