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盧俊宇誤導警員判社服令

2022-03-1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民主黨前屯門區區議員盧俊宇(見圖)在facebook發文假稱,聲援元朗紀念七二一事件時遭警方反手捉住帶返警署,早前被裁定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成,裁判官水佳麗昨判刑指斥,被告身為時任區議員卻發放假資訊,不排除他是為了增加政治本錢,其行為令動盪的社會更添亂,法庭厭惡其偽善及不誠實。但考慮到被告背景良好,未到無可救藥的地步,遂判處最高時數的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官斥假資訊為社會添亂

水官引述感化報告指,盧解釋案發當日路過商場時目睹警民衝突,又聽聞有警員截查市民,所以當晚發布帖文稱遭截查,希望阻止支持者參與紀念活動。惟水官斥盧在帖文中代入了自己是不義地被警方截查的主角,令人確信真有其事,而非他所指他稱疏忽下發文,斥他無坦誠認錯,不停掩飾過失。盧身為區議員發放假資訊,增加市民對警隊的厭惡和不信任,不排除他是為了增加政治本錢,續斥他製造英雄形象,利用假新聞和假資訊令動盪的社會更加混亂。

水官表明,警隊愛惜信譽,會痛恨盧的行為,但考慮到盧在短時間內刪帖,受查時沒有再度提供虛假資料。加上被告背景良好,上進守法,並非無藥可救,乃判被告最高時數的社會服務令,讓被告以行動回饋社會。

三十九歲被告盧俊宇,被控於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屯門美樂花園商場地下某鋪外提供虛假資料,即聲稱於同月二十一日在元朗警署外被警察截停及搜查,意圖及故意而誤導警長文嘉明。案件編號:粉嶺刑事 七○一——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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