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貨船瞞疫案 衞署醫療費逾百萬
2022-03-02 00:00(星島日報報道)去年一艘印尼貨船連同泰國籍船長共十五名船員感染新冠肺炎,惟貨船企圖進入香港水域時,船長涉嫌向衞生署虛報無人染疫,最終花費衞生署逾百萬醫療費,被控欺詐罪。衞生署醫生昨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時交代每艘船隻須向署方申請「自由無疫通行證」,並且表格上「船上是否有病人」等所有欄目皆為「非」時,方能獲准進入香港水域。
雙方同意事實指涉案船隻由一家新加坡公司擁有,案發時由印尼抵港,被告作為船長電郵衞生署申請「自由無疫通行證」,以進入香港水域。根據申請表格船上二十三名船員沒有染疫,故衞生署醫生同意批出「自由無疫通行證」。然而其後衞生署為船員進行快速檢測,發現共有十五人包括被告在內確診新冠肺炎,隨即送院治療,導致衞生署為十五人花費檢測費近七萬港元及醫療費逾一百萬元。
醫生證人:申通行證須船上無病人
衞生署醫生劉明昊作供交代自己負責處理涉案船隻的「自由無疫通行證」申請,船隻須向署方申請「自由無疫通行證」,並且表格上「船上是否有病人」等所有欄目皆為「非」時,方能獲准進入香港水域。劉明昊在盤問下同意難以單憑《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字眼去理解立例原意,解釋相關條文沒有清晰表明船隻進入香港水域前,必須申請「自由無疫通行證」。
五十三歲貨船「Thor Monadic」船長Timwatthana Ekarat被控於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向香港衞生署醫生劉明昊作出虛假陳述,即截至該日,「Thor Monadic」船上沒有病人、船上沒有採取衞生措施,以及該日之前的三十日內,船上患病乘客人數沒有比正常多,意圖誘使衞生署發出「自由無疫通行證」,令被告和船上船員能夠接受新冠病毒測試和醫療服務,導致衞生署蒙受不利。案件編號:觀塘刑事一六四六——二○二一。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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