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再有三被告提堂

2022-02-06 00:00

被告周翠英(左)及傅悅朗被押上庭。
被告周翠英(左)及傅悅朗被押上庭。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嬰幼兒院舍「童樂居」,去年底爆出職員涉虐兒事件,至今最少三十九名兒童受害。繼早前二十名職員分六宗案件被起訴後,再有三名女職員各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三人暫毋須答辯。裁判官莫子聰將案押後至下月二十一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逾六萬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聯絡受害人及考慮會否加控罪名。三被告在控方不反對下,各獲准以一萬元現金擔保,條件包括不得離港及每周須到警署報到兩次等。

控方透露,由於警方檢取了逾六萬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並需時查看受害人的情況,及考慮會否新增控罪,故申請將案押後至下月二十一日再訊,預計其他涉及童樂居虐兒、早前一併押後至本月二十一日的案件都將會再押後,獲莫官批准。

辯方則表示,三名被告希望法庭暫時以英文代號顯示名稱,惟控方以「司法公開(Open Justice)」為由反對。莫官考慮後,認為辯方說法欠缺有力法律基礎,批准公開三名被告的中文全名。翻查資料,早前提堂的「童樂居」虐兒案中,有兩名被告獲准披露中文全名,其餘十八名被告則以英文代號顯示名稱。

被告依次為四十五歲周翠英、二十五歲傅悅朗及二十四歲劉露琪,均報稱幼兒工作者,各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襲擊罪。控罪指,三人分別於去年十二月十四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及十二月九日,在旺角砵蘭街三八七號地下「童樂居」內,作為兩歲男童B、一歲男童AK及一歲男童AJ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而故意襲擊三男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案件編號:九城刑事三五〇——二〇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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