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編輯向警擲鋼柱監31月
2022-01-14 00:00(星島日報報道)前年七月一日遊行大批市民漠視警方反對依然上街,其中三十六女編輯在晚上時分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向警員高空投擲一支鋼柱,幸無人受傷。被告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企圖蓄意傷人、高空擲物等三罪罪成。法官陳廣池昨在區域法院判刑時批評被告「依然故我」,堅決不求情,即使前特首在被定罪後百般不情願都會求情,可見被告毫無悔意,「以為激情可以贏得掌聲」,十分荒謬和屬一廂情願。被告的作為明顯衝着挑戰政府權威而來,意圖打擊執法人員的公權力,令他人「有樣學樣」,終判她入獄三十一個月,另須向商家賠償一千元。
官抨不求情毫無悔意
法官指,本案嚴重之處在於二○一九年社會的暴亂事件不斷,除犯法人士外,全港市民深受其害,食肆和商鋪停止營業,而時代廣場就是其一。當日廣場有不少參與非法集結的人士,即使警員已全副武裝,鋼柱有一定重量,有機會擊中旁觀者。法庭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使他人不會效法,作出其他企圖傷害執法人員的行為。
被告的背景報告提到,她已婚,二○○七年從嶺南大學畢業,五年後赴英國修讀中英翻譯課程,之後逗留工作一會,直至二○一五年回流香港,從事編輯相關的工作。報告另指出,被告對犯案沒有評語。
被告楊迎曦(控罪指,她於前年七月一日在銅鑼灣勿地臣街一號時代廣場三樓,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自建築物掉下一支拉帶鋼柱,以致對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險或損傷;以及盜竊上述鋼柱。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一○○一——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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