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大院長及總監 涉開課程索公司職位

2022-01-04 00:00

前公開大學的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OUHK LiPACE)。
前公開大學的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OUHK LiPACE)。

(星島日報報道)案發時為香港公開大學轄下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LiPACE)前院長及前課程總監,涉嫌串謀一家美容公司董事開辦企業培訓課程,以索取該公司職位,被控一項公職人員串謀索取利益罪。案件昨開審,辯方質疑廉署人員在解鎖前院長手機前,並沒有作出警誡或提醒。廉署助理調查主任則指,當時僅將手機調至飛航模式,但否認上級曾解鎖手機,「我無見到呢啲事。」
質疑廉署處理手機手法

辯方爭議廉署人員處理被告黃偉寧手機的手法,以及曾否在搜身室解鎖手機,故法庭首先處理上述事項。廉署助理調查主任李澤翰供稱,與高級調查主任黃露琴在廉署總部內拘捕黃後,檢獲一部手提電話,隨即將它調校至飛航模式。李解釋,因擔心手機內容有機會遭遙距控制,為了防止資料受干擾,故職員檢取電話後會開啟飛航模式,而此做法在入職培訓曾經教授。

辯方指,高級調查主任曾要求黃解鎖手機,事前並無作出警誡或者提醒對方有權拒絕,黃最終按要求解鎖電話,廉署人員翻閱電話內容。李一概否認,強調如果需要解鎖被捕人士的電話,一般會在錄影的情況下才可進行。

兩被告為五十歲黃偉寧及四十七歲黎偉祈,案發時分別為LiPACE院長及課程總監。二人被控於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至一八年一月二十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美容專業公會有限公司(COBP)董事林翠琼索取利益,即按黃偉寧所接受的條款而僱用他,作為促致LiPACE與COBP籌辦一個名為「美容光學專業證書」的經評審企業培訓課程的誘因或報酬。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四二八——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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