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景生將離任公會審裁召集人

2021-12-0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本報得悉,曾發表聯署聲明表示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表示遺憾的大律師公會前主席陳景生,早前辭去已擔任十一年的「法律教育及培訓督導委員會」委員一職,現由資深大律師余承章以代表香港大律師公會成員出任。此外,身為大律師公會的紀律審裁團召集人的陳景生,將於明年一月公會換屆時會主動離任,由現副召集人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繼任,而副召集人亦由余承章擔任。

委員會於二〇〇五年成立,職能包括,不斷檢討、評估及評核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訓的制度及提供情況,包括法學專業證書課程招收的學術要求及水準;收集及傳播關於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訓的制度的資料。委員會成員由法律和教育界別不同持份者提名,再由行政長官委任。成員也包括業界以外的公眾人士。委員會成員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律政司司長、教育局局長、香港律師會、香港大律師公會、各大學代表等。資深大律師陳景生在過去十一年一直代表大律師公會出任「法律教育及培訓督導委員會」成員之一,據知,過往一般的成員任期約六年左右便更換「接班人」,陳景生早前決定退任。同時亦表明辭去大律師公會紀律審裁團召集人一職。

於一九七五年獲得大律師資格,八九年成為資深大律師的陳景生,於前年五月曾聯同十二名前任及現任公會主席發表聯署聲明,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表示遺憾,陳景生更在電台節目指出,修例無法保障被申請移交人士的權利,香港法庭處理申請個案時,無權檢視申請方能否給予公平審訊及人權保障。

陳景生於二〇一四年曾參與法律界反白皮書靜默遊行,也於翌年的民間人權陣線「雨傘援助基金」成立記者會上現身,該基金協助參與佔領運動而蒙受損失及受傷人士,資助他們在醫療及法律的費用,陳景生在會上表明基金不考慮申請人於佔領運動中有否違法行為,認為應由法庭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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