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兩日接八客染性病 三女子認操控賣淫候懲

2021-11-1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三名妙齡女子去年安排年僅十六歲的少女在賓館賣淫,高峰期內兩天接八嫖客,並染上性病,少女其後因腹痛拒絕接客,反被其中二人勒索逾三萬元、要脅會禍及家人及把她性愛影片公開。涉案三人包括診所護士及美甲師昨分別承認勒索、依靠及控制他人賣淫收入維生等三罪,法官譚思樂先索取三被告的背景報告,將案押後至下月十七日聽取辯方求情,其間兩名懷有身孕的被告可繼續保釋外出,但下次出庭時須提供醫生證明,另一美甲師則還柙。

二十歲售貨員黃貝兒(又名黃科恩)承認去年五月八日至十日期間,明知而完全或部分依靠X賣淫的收入維生。二十二歲西醫診所護士石素斯及二十一歲美甲師陳映貝均承認於同年五月八日至五月十五日期間,控制、指示或影響X,目的在於使X賣淫;以及同年五月十五日至十六日期間,為使她們自己或另一人獲益,或意圖使另一人遭受損失,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交出港幣三萬三千四百元。

基於二人承認兩罪,她們原本面對的依靠另一人賣淫的收入維生罪獲法庭存檔。黃與石現時均懷孕,陳則須還押。

案情指,去年五月十六歲的事主X向本身認識的被告黃貝兒借錢,數日後黃提議X任兼職女友(part-time girlfriend),惟需提供性服務,並介紹她給被告石素斯及陳映貝。見面時石和陳替X拍攝性感照片,以此開設telegram帳戶招攬客人。X每次提供服務前都會要求客戶先支付二千六百元,完事後在群組發出「?」,二人隨即安排車輛接載X前往下一個場所,但X須交出所有收益,每一宗「交易」只會獲分約一千元,黃則每次都有二百元佣金。

至月中,X因身體抱恙拒絕接客,但收到來自石和陳的威脅,另有不知名註冊號碼的五則電話訊息,要求X賠償逾三萬元,否則其照片會出現在街頭,又稱有客人藏有與X的性愛影片。一星期後,二人再出言恐嚇,分別稱「十二點見唔到條數你真係等出post」、「今日玩嘢吖嘛,你無X以為唔出聲我哋搵你唔到」及「你係咪要我上門搵你呀?」X因感到害怕和不知所措而同意繼續工作,同日她在社工協助下報警求助。在錄影會面中,陳被揭發曾於社交平台上徵求X的住址,又聲稱自己向X借出四千元膳食費,卻未能答出餘下二萬六千元「賠償」如何算出。

案件編號:區域刑事一〇四五——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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