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景邨縱火案偵破 警憑天眼拘男街坊

2021-11-1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屯門湖景邨一周前發生縱火案,一度以為涉及追債糾紛,警方經深入調查,前晚在同邨另一大廈拘捕一名清潔工人,懷疑有人不滿妻子近年經常到街坊寓所打麻將聚餐,疏懶家事,憤然到該單位擲燃燒彈恫嚇,鹵莽犯案更險釀成大禍。

案發於本月八日晚上十時四十分,有人在湖景邨湖碧樓二十樓兩個單位門外走廊擲燃燒彈,登時火光熊熊,其中一個單位的獨居婦一度被困,幸街坊潑水及開喉合力把火勢撲熄,無人受傷。屯門警區重案組高級督察蔡翹暉表示,兩單位窗戶、大門及鐵閘被焚毀,靠近起火位置的走廊天花及外牆嚴重熏黑,警方及消防員在場檢獲盛載疑似火水的兩個膠樽,判斷屬蓄意縱火,交重案組跟進。

探員翻查整個屋苑及附近一帶大量「天眼」片段,又會見超過三十名街坊、包括事發時身處該兩個涉事單位的十二名人士,細心分析各人背景,包括有否欠債,以及驗證他們提供的資料和證據,確認事件與追債糾紛無關,並成功鎖定一名居於同邨另一大廈的姓彭男子(六十七歲)有關,至前晚九時許,探員掩至其寓所將他拘捕,他涉嫌縱火,現仍被扣查。

據稱,疑犯任職清潔工人,疑有人不滿妻子近年經常前往街坊住所打麻將兼聚餐,疏懶家事,夫婦不時為此口角,遂遷怒該單位犯案。

有指事發單位經常有兩枱共八人打麻將,雖然賭博金額不大,但情況已持續數年,至於住戶安排街坊聚餐及打麻將是否有從中抽水,又或違反限聚令及經營賭博場所,警方將聯絡房屋署跟進,了解涉事單位有否違反公屋住戶租約細則。

警方表示,縱火屬罔顧他人的自私行為,有機會引致嚴重人命傷亡和財物損毀,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章《刑事罪行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市民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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