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景邨纵火案侦破 警凭天眼拘男街坊

2021-11-1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屯门湖景邨一周前发生纵火案,一度以为涉及追债纠纷,警方经深入调查,前晚在同邨另一大厦拘捕一名清洁工人,怀疑有人不满妻子近年经常到街坊寓所打麻将聚餐,疏懒家事,愤然到该单位掷燃烧弹恫吓,卤莽犯案更险酿成大祸。

案发于本月八日晚上十时四十分,有人在湖景邨湖碧楼二十楼两个单位门外走廊掷燃烧弹,登时火光熊熊,其中一个单位的独居妇一度被困,幸街坊泼水及开喉合力把火势扑熄,无人受伤。屯门警区重案组高级督察蔡翘晖表示,两单位窗户、大门及铁闸被焚毁,靠近起火位置的走廊天花及外墙严重熏黑,警方及消防员在场检获盛载疑似火水的两个胶樽,判断属蓄意纵火,交重案组跟进。

探员翻查整个屋苑及附近一带大量「天眼」片段,又会见超过三十名街坊、包括事发时身处该两个涉事单位的十二名人士,细心分析各人背景,包括有否欠债,以及验证他们提供的资料和证据,确认事件与追债纠纷无关,并成功锁定一名居于同邨另一大厦的姓彭男子(六十七岁)有关,至前晚九时许,探员掩至其寓所将他拘捕,他涉嫌纵火,现仍被扣查。

据称,疑犯任职清洁工人,疑有人不满妻子近年经常前往街坊住所打麻将兼聚餐,疏懒家事,夫妇不时为此口角,遂迁怒该单位犯案。

有指事发单位经常有两枱共八人打麻将,虽然赌博金额不大,但情况已持续数年,至于住户安排街坊聚餐及打麻将是否有从中抽水,又或违反限聚令及经营赌博场所,警方将联络房屋署跟进,了解涉事单位有否违反公屋住户租约细则。

警方表示,纵火属罔顾他人的自私行为,有机会引致严重人命伤亡和财物损毁,根据香港法例第二○○章《刑事罪行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市民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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