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筆論政】期望建立新型行政立法關係

2021-10-27 00:00

第六屆立法會會期最後一次大會今天舉行,相信大家都同意,今年對立法會而言是很獨特的一年。除了因為疫情嚴峻而令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舉行,更因為在國家大力照顧及支持下,包括實施《香港國安法》和完善選舉制度,過去一年,社會由亂轉治,議會重回正軌。這穩治寧定局面得來不易,很高興議員們在延任的這年期間,全心全意,並肩勤奮,一方面發揮了在憲制立法上的功能,另一方面維持監察敦促,支持及協助特區政府有效依法施政。

對於本屆立法會,在此分享三點觀察。

其一是議事文化出現了明顯變化。具體表現在議事廳回復「文鬥」,「武鬥」場面絕迹;濫用規程及拉布情況不再,議事井然有序;再者是議員與官員辯論即使火花四濺,都不會有人身攻擊,底線是良性建設性互動,理性探討,謀求共識。在回復理性議事基礎下,立法會順利審議並通過全部提交的三十九項法案,是過去二十年以來最多的一年;此外,行政長官能夠順利在立法會會議上發表《施政報告》,亦恢復了行政長官答問會和「短問短答」的質詢時間。

其二是可能有人質疑未來議會是否會變成沒有反對或不同聲音,一味支持政府的「一言堂」。如果從維護國家安全、主權和發展利益的意義上來說,筆者認為來屆議會的確容不下純為反對而反對或純為破壞而對抗的聲音。事實上,只有「愛國者」才能符合法定條件,具備參選憲制管治人員資格,這是世界各地普遍認同的民主政制行政人員募納的基本原則。在這個大前提下,議會內有不同黨派,議員的治港理念各有不同,不同政治組合之間既有合作,也有競爭,所以不應,亦不可能是一言堂。筆者期許來屆議會的不同政黨及組合,能更思考如何加強團結,儘管政見各異,但要做到和而不同,集結力量,做好有力的施政監督者,為良政善治創造條件,以贏取市民的信任及群眾的支持。

其三是期望行政機關與議會內的政黨建立新型行政立法關係,行政機關與立法會在社會形體上是割裂的,個別同互為分立的,行政機關可會是有權無票,立法會卻肯定是有票無權,以選舉晉身議會的政黨議員不是要去執政,但必須議政,代民為民發聲,這是制度因素及必然。而建制陣營理所當然支持政府依法施政。相信有市民認為我們與政府是命運共同體,但實際上,我們在政策醞釀以至制訂過程中,除涉及諮詢,並無參與,但現實中,議會整體或議員們實在有時候會被認為要為施政失誤同樣負上責任。

從制度而言,行政立法關係及溝通確有很大空間調善,這個問題長存已久,過往在社會政治鬥爭的大環境下,任何嘗試解決的方案,都是寸步難行。在新形勢下,社會秩序及議會恢復穩定,筆者熱切期望行政機關可把握機會,與新一屆議會內的政黨建立新型的執政聯盟,成為真正是「有辱有榮」的執政聯盟。

正如民建聯早前提出「變革香港」,新時代下亦要「變革行政立法關係」。筆者期望行政立法關係不應是「有事鍾無艷,無事夏迎春」,而是政策由醞釀至制訂的不同階段,我們議員都有權有責。更期望行政立法日後能夠通力合作,想民所想,急民所急,解決香港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深層次矛盾,努力提升港人的勞而有獲感、作而可得感,公平以處,家定社寧之幸福感,才能不辜負中央和市民的信任。

李慧琼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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