蠱惑外傭跳工 半年三申簽證終被拒
2021-10-25 00:00
苦主黃小姐居住馬鞍山一屋苑,家傭四月來港,工作至第三個月,外傭突然遞信辭職,表示急著離開返回家鄉,甚至肯賠一個月作代通知金。僱主無奈之下,只能目送家傭離去,「外傭話要即刻走,但屋苑管理員見她拖着行李篋,卻步上屋苑另一座大廈」。不久苦主在屋苑踫到舊家傭,這才恍然大悟被騙,她感到十分憤怒,指「肯定新僱主畀錢她,叫她補錢即走」,後來黃也覓得新工人,而她從新工人口中,得知舊家傭已成外傭群組的「知名人士」。
直至最近舊家傭「博炒」得逞,原來她又在屋苑內覓得第三個新僱主。不過今次她轉換僱主,入境處拒絕她的申請。她半年內兩次斷約,被入境處列為跳工個案,最終不獲批簽證,需於兩星期內返回家鄉。
另一方面,外傭「搶手」,造就無良中介公司掠水。徐曉彤接獲投訴,懷疑有欠債外傭與無良中介聯手,短時間藉故博炒,再另覓「水魚」(新僱主),中介從而不斷賺取手續費。不幸的是僱主反要賠償機票,甚至一個月代通知金。徐說,「畀咗三萬元,外傭做了一陣子便辭職,僱主覺得自己『好傻』,甚至會自責,為何浪費時間和金錢。」
她指,十年間中介公司收取的手續費用,由四千多元增至一萬八千元,升幅近五倍,對本地僱主無疑百上加斤,僱主要承擔外傭在當地的訓練費、外省傭工等候出國住宿,隔離酒店等開支。縱使外傭與僱主簽下兩年合約,然而他們中途斷約的話,僱主卻只能無奈接受,絲毫沒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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