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醫科院校名單料明年出爐

2021-10-2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上星期四以三十九票贊成,一票反對通過《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在新法例生效後,非港人專科醫生只要在本港四家公營醫療機構工作五年,並持有認可的專科資格,均可申請特別註冊。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昨在電台節目表示,期望明年下半年公布最多一百家的認可院校名單,又重申政府只是開闢新路徑吸引更多海外醫生,不同意是破壞現有的醫生考試制度。而為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生而設的「特別註冊委員會」,初步傾向十名委員之中,將包括醫委會內的業外人士。

陳肇始指,在修例草案通過後,局方隨即會展開幾方面工作,包括爭取本月內成立「特別註冊委員會」,下月召開首次會議,期望明年下半年公布最多一百間的認可院校名單。

她指,「特別註冊委員會」十名委員中,有四人由特首委任,其中三人都是醫委會成員,亦會考慮委員將包括醫委會內的業外人士,強調會作全盤考慮。陳肇始指,當局在認可院校名單未制訂之前已經在海外宣傳,包括與海外醫科生或醫生進行視像會議,讓他們了解並及早計畫來港執業。至於能夠吸引多少海外醫生來港,取決於政府的宣傳工作。

陳肇始表示,不同意修訂《醫生註冊條例》是破壞現有的醫生考試制度,指世界各地都有不同途徑評核醫科畢業生或醫生的專業水平,考試並非唯一證明醫生質素的方法,強調政府只是開闢新路徑,希望吸引更多海外醫生,而醫委會架構下的考試,以及有限度註冊制度仍然予以保留。

陳指,循新途徑來港執業的專科醫生,在本港四類公營醫療機構工作五年,可申請特別註冊;而非專科醫生,就要先接受專科培訓,可能需時十一至十二年,亦需接受在職評核並由醫委會批准,才可以獲特別註冊資格,比本地培訓醫生的考核制度更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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