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商業數據通」增中小企生機

2021-10-20 00:00

隨着科技的進步,使用網絡的普及化,智慧城市與大都會的發展是息息相關。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及貿易中心,今天香港的貿易流程仍習慣以紙本模式來進行操作,使不同的商業數據未能集中儲存,以致香港銀行等金融服務行業未能充分發揮其潛力優勢。與內地其他城市比較,香港的金融科技發展已見落後,相較競爭對手新加坡,特區政府先要提升自身數碼化軟硬體實力的需要更是逼在眉睫,使到本地企業商業資料數據能夠爭分奪秒地與其他機構進行交流及共享。

筆者欣見行政長官剛發布的二一年《施政報告》中,用了其中三段來講述「商業數據通」的背景資料、推出時間表和帶來的好處等,可見政府對商業資訊流通的高度重視。金管局於今年六月公布了「金融科技二〇二五」策略中,也描繪了「商業數據通」的潛能,更在七月舉辦了「商業數據通」網上研討會,使金融機構和潛在數據提供方能進一步認識及了解如何參與並受惠於「商業數據通」的發展。

筆者相信當「商業數據通」成功落地運作時,傳統商業銀行和虛擬銀行,便能根據每家企業提供的最新營運或財務數據,可以更精準評估其不同風險,使銀行能吸引更多企業借貸和開拓更多的客源;國際信貸評級機構則能運用更多商業資料,更有效地與本地及其他地方企業的數據進行分析比較,分享其報告結果,制定一套全新的信貸評分標準,促進世界各地不同銀行和其他金融企業等,推出更多創新的金融銷售產品;支付平台科技企業所擁有的收付款記錄,便可向銀行提供實時數據,讓銀行能更實際看到提供相關服務的企業之營運狀況,並更準確預測企業經營前景,有助管理銀行本身的信貸風險;最後,管理諮詢、顧問和會計等其他公司企業亦可利用數據化時代的趨勢,為企業提供更優良的綜合商業分析和建議,避免被過時的資料所誤導,令企業失去投資擴張的機會,甚至造出錯誤的商業決定。

特區政府指出「商業數據通」的實現和普及需依靠資金方、商業數據方、信貸分析方等不同持份者相互配合,特別強調是任何商業資料必須要有包括中小企等所有數據擁有者同意並獲授權提供下,才能成就這「可查閱數據、可追溯及可驗證記錄」的數據基建資料庫。

故此,筆者相信在設有高度網絡安全及數據保障標準的大原則下,「商業數據通」共享資訊平台必使銀行更能容易收集和核實資料,令本地銀行體系更有效發揮金融中介作用,除可為公司企業提供更便利的融資服務外,也能豁免其提供額外抵押品的需要,既可解決中小企長期面對周轉問題而造成的生存困境,亦使銀行等金融企業減低風險而增加更多生意,達到雙贏效果,更可推動金融服務以更低風險向高新方向發展,並能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貿易中心的地位。

李鎮強

自由黨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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