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發編輯政策指引 禁美化危害國安行為

2021-09-3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電台向員工發出近百頁《編輯政策及流程》文件,要求所有節目製作人員必須尊重和維護憲制秩序及「一國兩制」原則;恪守「一個中國原則」,任何情況下均不應把台灣稱為一個國家;亦不得提供平台宣揚、美化或同情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指文件體現港台在《香港電台約章》下作為政府部門和公共廣播機構的責任。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主席林大輝透露港台會向員工提供培訓,讓他們更深入了解文件內容。

港台昨日向節目製作人員發出九十九頁《編輯政策及流程》文件。內容提到港台必須尊重並維護憲制秩序和「一國兩制」;在考慮和處理有關「一國兩制」的編輯事宜和問題時,必須同時考慮香港是國家一部分。處理與內地及台灣有關的節目時製作人員應恪守「一個中國原則」,任何情況下均不應把台灣稱為一個國家或把其視作一個國家,節目在任何情況不得破壞或讓人有破壞此原則的觀感,例如不應用「兩國邦交」和「斷交」等詞語來形容台灣與其他國家的關係。

文件提醒港台應確保運作及其員工時刻遵守香港法律,包括《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不得提供平台鼓勵、煽動、宣揚、美化、認同或同情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而港台製作或播放的節目中,亦不得包含促使或煽動他人使用暴力、鼓吹違法、引起或加深對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區政府、不同階層、職業、族羣、種族及市民間的憎恨、歧視或敵意。

上報制度方面,文件列明「必須上報事項」,包括「播放罪犯和遭警方通緝人士訪問;企圖逃避法律制裁人士隱藏身分的提案;披露暗中取得或循非官式途徑取得的嚴重罪行的細節;及委託外在機構就任何政治事態進行的意見調查」等事項,須上報特級節目主任或以上職級人員。此外,在報道出現暴力衝突的示威或公眾活動時,應該涵蓋有關情況和執法機關的回應。

商經局表示,相關文件體現港台在《香港電台約章》下作為政府部門和公共廣播機構的責任。局方指,文件開宗明義重申,根據《約章》港台編輯自主,有信心港台會繼續履行《約章》下的公共目的和使命,為市民提供專業和高質素的廣播服務。港台發言人表示,文件闡明港台的編輯政策及流程,目的是要確保節目製作人員,對港台的編輯方針有充分和全面理解,並藉此加強編輯管治。

林大輝指文件十分全面,吸納顧委會的意見,及充分參考《香港電台約章》、《節目製作人員守則》、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的業務守則等。他說,港台作為政府部門,須尊重和維護憲制秩序和「一國兩制」,把相關原則納入為港台凌駕性的編輯信念屬理所當然。他認為文件有助港台製作人員更清晰理解港台角色、編輯政策和指導原則,以及編輯流程。他透露港台會向員工提供培訓,讓他們更深入了解文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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