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不增土地 可否增建公屋?
2021-09-25 00:00「公屋輪候冊超過二十五萬宗申請」、「一般申請者平均要輪候五點八年」、「至少二十二萬人蝸居於劏房」,這些數字,這些事實,我們都耳熟能詳,甚至已經講到如同「口號」一般;然而,批評容易建設難,我們作為香港一分子,到底有沒有解決良方呢?經常講全方位開拓土地,這道理大家都明;用逆向思維去想,如果沒有新增土地,到底能否增加房屋供應呢?答案是有,不過需要政府規劃,而且要堅定地執行,例如大規模重建公屋,一方面善用地積比率增加公屋供應,一方面改善公屋居民的居住環境。
翻查公開資料,「天倫樂合戶計畫」容許相同「家系」的青年與父母或供養親屬的租約合併,不過,截至一五年年底,有關「計畫」受惠家庭數目不足八百戶;如果要以此計畫「增加」適量的公屋供應,或許「計畫」要大幅度改良,且需要政府有極大的勇氣及執行力。
改良並執行上述計畫不容易,那麼有沒有其他方法在未有新增土地的情況下,大量增加公屋供應?有,就如筆者所屬政黨,早前就建議政府重建分布於十九個高齡屋邨的五萬八千九百個單位;之前有其他政黨的研究指出,如果以六點五倍地積比率、每個單位四百方呎計算,重建十九條公共屋邨(個別屋邨只重建較舊部分),可增加十三點五萬個單位,增幅超過兩倍。
環看不同政黨建議政府重建的公共屋邨,它們當中最近落成的屋邨已是一九七八至一九七九年落成,即樓齡都超過四十年。筆者有個大膽想法,就是除了這十九條屋邨以外,政府還可重建多十三條樓齡介乎大約四十年至四十三年的公共屋邨(例如順利邨、長康邨)。筆者建議一併重建的十三條屋邨,本身約有六萬六千三百個單位,假設重建後能增加一倍公屋單位,即增加了六萬六千三百個單位,加上重建本身倡議十九條屋邨多出的十三點五萬個單位,重建三十二條公共屋邨,或能增加約二十萬個公屋單位,單位數量非常可觀。
可能有人會說,樓齡只有四十一、四十二年的公共屋邨,未必需要重建,但筆者想指出,由探討、落實、計畫再執行,政府可能已經要花上十年時間,屆時這些屋邨都已經是「五十歲的樓宇」了;坦白講,公屋居民雖是以低廉租金租住公屋,難道就不能住得好一點、舒適一點?坊間不時說全方位拓地、增建房屋,有時候,有地會有「有地的玩法」,未物色到足夠的土地,醒目的香港人就應該有「無地的玩法」。
梁熙
民建聯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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