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思而行】為人民服務
2021-09-23 00:00朋友送來一本英國著名思想家葛賴靈(Grayling)有關民主定義的最新著作。作者在書中指出民主制度不一定代表所有政府架構都需由民選人士組成,他舉例說大部分西方民主國家均行兩會制,雖然很多上議院只是由間選,甚至委任產生,卻不能說這些國家沒有民主制度。他對民主的看法與我一向的看法實在有很多相近之處,便是看國家元首的選舉,例如美國總統也是由間選選出;其他國家如英國,在西敏寺制度(Westminster model)下首相也只是由執政黨透過內部協商或選舉而推舉成為國家領導人,所以民主國家的定義並不只在全民選舉。不要誤會,我不是否定民主選舉的重要性,我只是點出民主並不止在於民主選舉。
你可能會斥責我怎麼把一個「專權政府」的口號和西方民主國家對民主的定義相比?我的回答是,這正是問題癥結所在。民主本身不是一個最終目的,民主只是一種能達至最終目的之過程,一種可達到真正目的的模式,而真正目的是為人民服務,為人民求福祉,為人民達至安居樂業,我們不要把目的和過程混淆了。民主的意思是以民為主,以民為主理論上應該可以從很多不同模式、方法或程序來達到。一人一票選出一些代議士是便利為人民發聲的一種方法,但相信很多人也認同民主選舉也需要制衡,所以絕大多數的西方民主國家也需要設立制度上的制衡,以防民主暴政之出現;上議院、兩或多黨制便是一種政治制衡的最佳例子。
單是依賴民主選舉而缺乏制度制衡的話,結果不一定是達到了一個真正民主的社會。我們眼看很多國家以一人一票選領袖,但如果你說這些是民主國家,相信你也未必認同。沒有民主選舉的國家可以達到以民為主的目標嗎?比較困難,但絕不可以說沒有可能。中國共產黨建立新中國後經歷了無數折騰,犯了很多錯誤,走過不少冤枉路,但到了今天,國家終於富強了,人民生活改善了。這種沒有民主選舉的治國模式,單從能否達至為人民服務的目的而言,可以說是成功了。
葛賴靈的新書是從西方民主體系出發。他的質疑是針對西方民主制度而發,他的觀點是少數觀點,但從政治學而言卻仍有其真確和獨特的一面。香港走的路正是他一再預警的歪路。一些只求民主模式,不重民主內涵;只懂黨派之爭,不明包容之道;只求破壞制度,不談建設社會,日夜高叫為民主鬥爭的人,結果只會是與為人民服務之目的背道而馳。即便是真的達到了他們爭取的所謂民主制度,也只會是一個培植民主暴政而非真正民主社會的噩夢。在香港追求民主體制的人,實在有需要多些思考甚麼是民主的目的和民主的意義。
湯家驊
資深大律師
民主思路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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