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韻詩個唱 藝術中心拒租場
2021-09-02 00:00
何韻詩昨日於社交平台指,前日接獲香港藝術中心的通知,以場地租借合約中22(c)有關可能危害公眾秩序及安全的條款為由,臨時取消她於九月六日至十二日租用壽臣劇院作表演場地的預訂。有關條款列明,「如果租用人未能遵守或履行本條款和條件的任何規定,或者在租用過程中可能危及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的情況下,管理人可以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取消已確認的預訂並終止租用場地。」
何韻詩就事件發表聲明,質疑香港藝術中心沒有提供任何證據及解釋,說明他們的表演在哪方面觸犯此規,其後亦僅回覆管理層有責任密切關注社會和相關法律的最新發展,未有進一步具體解說。何韻詩對於今次通知及決定表示堅決反對,亦無法認同,強調團隊仔細檢視過是次演出的內容和已公布的宣傳資料,當中絕無危害公眾秩序及安全,以及觸犯法例的可能性。她又稱,將保留追究任何因是次臨時取消預訂場地而引致的一切損失的權利。
她補充,有關退票安排詳情將日內公布,而演唱會將改為網上直播,於九月十二日晚上八時如期舉行。
民政事務局回應指,香港藝術中心是按《香港藝術中心條例》成立,是自負盈虧的團體,有其權力決定出租場地的規則和出租與否。問及政府有否向香港藝術中心提供資助,局方指,並沒有對香港藝術中心提供經常資助。至於香港藝術中心用地的持有權屬於誰,局方表示需向地政總署查詢。本報亦向香港藝術中心查詢,至截稿前仍未有回覆。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馬逢國表示,難以評論藝術中心的決定是否適當,但他相信藝術中心經審慎考慮才作此決定。至於何韻詩是否因政見被打壓,他直言是否打壓見仁見智,但他表面上看不到有任何涉及審查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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