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刀刺何君堯 認傷人罪押後判刑
2021-08-19 00:00
根據控方案情及庭上播放片段所指,何君堯當日於屯門湖翠路擺街站為區議會選舉拉票,並在早上八時十五分到街站與義工團隊一同派發傳單。被告董栢輝約於早上八時四十分到街站向何君堯獻花,自稱是何君堯的支持者,董向何說:「呢個花係送畀你嘅,大家都見到你嘅努力㗎啦」,「你介唔介意呢,我同你影張相…我攞個手機出嚟先好唔好呀?」,然後董便迅速地從其斜揹袋取出一把總長三十三厘米、淨刀鋒長二十厘米的利刀刺向何的左胸。何君堯被襲時及時閃避,何與其義工團隊一同制服董,按頭面貼地上,然後報警處理。
董被制服期間不斷高呼:「殺死何君堯,你個賊!何君堯!你個人渣」、「大家會記得我,我今日嚟咗,我就無諗過有命走㗎啦!我係要死㗎」、「一百年之後,大家會記得我」、「何君堯七二一襲擊係你做嘅!你哋有無睇過白衣人同佢握手個條片呀,七二一係你做㗎」。董雙手被綁在背後,仍繼續大喊:「我個名叫做董栢輝,我要殺咗何君堯!」、「唔該搵人繼承我嘅遺志,殺咗佢,保護香港全港市民,唔好畀佢傷害任何人呀」。
何君堯即日被送到屯門醫院治療,其胸口位置有兩厘米長皮外傷,留醫兩日後痊瘉出院。而何君堯的男保安張瀛財(音譯)的左肋骨位置有一厘米長皮外傷,左手臂有兩厘米擦傷,傷口縫合後即日出院。控方昨指被告父親曾稱被告有情緒障礙,但未經證實;辯方另指本案兩名受害人的傷勢並不嚴重,而且何君堯身為公眾人物,理應習慣被人言語攻擊,故反對索取受害人創傷報告。杜官則表示創傷報告除了身體傷害外,亦會透露受害人就事件所承受的心理影響,故認為有需要為何君堯索取創傷報告。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一九七——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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