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感謝司法部為港法律界創機遇
2021-08-01 00:00
鄭若驊在網誌發文,提到今次考試原定今年初舉行,惟因疫情延期。司法部隨後決定在深圳及珠海以外增設香港考場,與律政司簽署備忘錄,由律政司協調香港考評局負責考務工作,便利香港考生。
她感謝司法部的大力支持,設立大灣區考試,積極回應香港法律界的意見和期望,為業界在內地發展提供一個廣闊平台。報考者在考試前可參加由司法部組織的有關法律知識培訓,通過考試的,更可參加由律政司與最高人民法院等內地單位合作安排的內地法律實務培訓課程,增強他們對內地法院處理不同範疇的民商事宜的實務知識。
累計執業五年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包括律師和大律師),在通過考試取得相關執業證書後,可以在大灣區九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含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並與內地律師享有相同的權利,履行相同的義務;可以受聘於九市的內地律師事務所或是港澳與內地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或做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大灣區考試亦可為大灣區客戶例如港資企業,提供香港及內地的法律服務及保障,有利提升大灣區法律服務和法治環境的建設,同時吸引更多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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