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撐澳終院駁回三參選名單上訴

2021-08-0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澳門九月舉行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當地選管會早前取消民主派參選人的參選資格,其中三個被取消資格的名單「學社前進」、「新澳門進步協會」及「民主昌澳門」的受託人,就選管會判決上訴至當地終審法院,終院昨裁定三個名單敗訴,維持選管會DQ決議。國務院港澳辦發聲明,稱裁決具有堅實的法律和事實基礎,對此堅決支持,並強調進入澳門管治架構的人,必須是愛國愛澳者,絕不容許任何一個反中亂澳分子,通過任何途徑和方式混進管治架構,變成管治者,「這是一條鐵的底線,應當在立法會選舉資格審查中得到切實維護」。

 港澳辦聲明表示,擁護澳門基本法、效忠澳門特區,是澳門基本法對立法會議員的法定要求。澳門終審法院依據法律和事實,駁回因不擁護澳門基本法、不效忠澳門特區而被裁定無被選資格的有關組別的上訴,維持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決定,捍衞了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區憲制秩序,維護了澳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的嚴肅性和規範性,彰顯了特區司法的公正和權威。聲明重申,堅持「愛國者治澳」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根本保證。

澳門終院裁決認為,上述三個參選名單的首兩位參選人,至少都參與支持「六四」、「零八憲章」、「茉莉花」等活動,根據選舉法規定,沒有被選資格。

由於法例要求名單所載參選人不得少於四名,上訴三個名單裏均有五人,現時各有兩人不符資格,因此毋須再分析同一名單其他參選人情況。

其中學社前進名單有蘇嘉豪、陳樂琪、黃業波、李珈瑾及陳偉全;新澳門進步協會名單有陳偉智、李國強、張偉傑、陳而峰及謝朗璣;及民主昌澳門名單有鄭明軒、吳國昌、梁博文、鄒有安、江洵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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