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電動板車等拘八人

2021-07-2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 針對市民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及單車,警方一連三日在將軍澳展開行動,拘捕八男女,並向六名違例踏單車人士發出傳票,行動中扣查八部違法電動可移動工具。

被捕八人包括七男一女,年齡由十六至四十二歲,各人經帶署後准予保釋候查。將軍澳警區聯同東九龍總區機動部隊人員,上周三開始在將軍澳區展開一連三日行動,共拘捕七男一女,扣查五部電動滑板車、兩部電動單車以及一部電動單輪車。此外,警方亦透過情報分析,在區內向六名違例騎踏單車人士發出傳票。

另外,大嶼山警區人員昨亦展開相關行動,在愉景灣拘捕一名三十二歲姓蘇男子及一名四十八歲姓陳女子,扣查兩部電動滑板車。

警方重申,由於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構成致命危險,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一經定罪除罰款外,更有機會被取消駕駛資格,而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單車徑及行人路上使用,市民必須遵守相關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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