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港要做好五項事 包括廿三條立法

2021-07-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特首林鄭月娥昨出席研討會後表示,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對香港未來充滿期盼,希望她領導的特區政府肩負更大責任。她說,中央要求香港做好五項事,包括積極籌備《基本法》第廿三條本地立法、好好處理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的案件、加強管理大學和傳媒等機構、推動國安教育及做好三場選舉。

林鄭月娥表示,夏寶龍的講話擲地有聲地反駁了去年《港區國安法》頒布實施時,被很多西方政客和媒體「唱衰」,他運用很多香港的數字反駁這些誤導和謬論。對於夏寶龍指,香港在前年年中發生的修例風波中上了寶貴一課,她表示完全同意,修例風波令整個社會明白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缺口已不能再容忍,也令特區政府更明白香港社會存在的國安風險不能再視而不見,而社會各界的團體和組織均不能對長期潛伏在其機構或工作中危害國安的風險掉以輕心。

她表示,夏寶龍對香港未來充滿期盼,希望特首領導的特區政府肩負更大責任,做好有關工作。她提到中央要求香港做好五件事:首先是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包括積極籌備《基本法》第廿三條本地立法和完善其他現有法律。其次是處理好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的案件。

第三是按照國家安全法第九條,加強指導和督促、管理一些機構,令它們不會產生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這些機構包括學校、大學、社會團體、傳媒和社交媒體。還有,按《國安法》第十條,在學校層面推動全社會認識國安教育工作。最後,是要做好三場選舉,因為國家安全首先有賴「愛國者治港」,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要做好把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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