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點評】「釘牌」教師申復牌非易事

2021-07-05 00:00

先後有四名教師在反修例風波期間,涉及嚴重專業失德及違法行為被「釘牌」。隨着相關失德個案大致完成處理,教育局正研究引入機制,讓被取消教師註冊的「釘牌」教師,在一定期限後可以申請「復牌」,當局「有言在先」,未必考慮嚴重個案,再掀「釘牌」教師能否「復牌」的討論。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日前在立法會指,倘涉嚴重的誠信問題、嚴重違反專業操守或危害學生安全等,當局與社會人士「難以放心把學生交給他們」,而教師因個人德行、專業操守、教授錯誤內容或不稱職等原因被取消註冊,「必須自己承擔後果」。他強調整體考慮申請,包括申請者須提出有力和具體的證據,證明是「適合及適當」、可擔任稱職的教師。

綜觀以往「釘牌」個案,大致可分幾類,近年有「釘牌」個案涉與學生有不當親密行為,甚至體罰或襲擊學生,這些行為牽涉學生人身安全,須確保他們與學生永久隔離,故「釘牌」伴隨了終生禁足校園的限制,倘前者涉性罪行而被定罪,學校查核定罪記錄後亦不會僱用,相信社會不予考慮這些個案「復牌」,已有高度共識。

至於涉嚴重專業失德,譬如教學上未達水平,理論上可通過重新培訓,以達到相應的要求,但須留意是被「釘牌」的教師已不具教席,無法參加當局安排培訓,即使自行進修,也須向當局提出申請始能進入大學及學校範圍,也要盤算日後當局會否接受申請、有否學校願意僱用等,稍有懸念使進修白費心機,故教育界預料即使制度容許,實際也是「復牌沒門」。

雖然如此,涉及誠信,情節及懲罰較輕,無關教學表現,申請者又證明自己改過自新,譬如獲資深教育界人士推薦,或在職務上配合,「復牌」機會亦未必完全排除,但聽聞學界認為,倘教師「釘牌」幾年後才有機會「復牌」,能否適應教學法與課程內容日新月異的要求,而學校在「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取態下,要復職不易。

「釘牌」屬終結教師生涯發展的極刑,若非情節嚴重及證據確鑿,當局絕不輕易為之;「復牌」亦非上訴覆核,而是帶着污點重新申請註冊。從實際角度出發,較合理是考慮對情節較輕的個案「停牌」,否則「先釘後復」與「終生釘牌」恐怕分別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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