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母被送老人院 女子涉槍殺兩姨舅
2021-07-01 00:00
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黎劍華開案陳詞指,被告詹心桀外婆二〇一一年去世後,留下南豐新邨祖屋予各子女,被告母親二〇一三年起情況惡化不能自理,在被告同意下,姊弟將其母送入老人院,二〇一五年死於吸入性肺炎。被告怪責姨舅沒有好好照顧其母親,又覬覦母親應得的外婆遺產,不滿其物業處理手法,沒有在詹母生前變賣祖屋,被告又指稱,兄長背叛母親,有份引致母親離世。
控方稱,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被告等六人案發當日到鰂魚涌玉桃軒用膳,用膳後被告着各人留步詳談,一行六人遂於下午一時半步往鰂魚涌公園,期間被告大部分時間保持沉默,沒有談及變賣祖屋事宜,僅提到自己做保鏢及學習自衞術。下午三時許,正當眾人不耐煩打算離開之際,被告突然拿出「掌心雷」點二五口徑曲尺手槍,向二姨詹少芬、四舅父詹鎮基、二舅父詹前駒及三姨詹小慧連開四槍。
被告先從後打向詹鎮基,打中左下後腦,子彈射向右腦頂;然後從前方打向詹少芬,由右額射入左後腦穿出;再打向詹前駒,穿過其左上臂,直入左肺與左肋骨之間;最後打向詹小慧,僅僅擦傷左肩。被告兄長隨即跑離現場,其後再折返。被告則馬上持槍逃跑,有途人聞聲追趕她,被告跑到太古城中心四期時被保安制服,其時稱「你都唔知嘅,差人都未來,你報警啦。」
警員到場後,從被告袋中搜出一支手槍,內有五發子彈,其中一發已上膛,四發在彈匣,另外在其身上發現多四十一發適合發射的子彈。詹心桀被捕後警誡下稱「嗰啲係我屋企人,之前有啲仇口,所以開槍打佢哋」,後來改口稱「我唔係講『仇口』,係講『糾紛』」。
詹少芬送院後同日下午六時許不治,詹鎮基翌日不治,死因同為槍傷。詹前駒送院後留醫深切治療部三日,翌月五日出院。詹小慧則留院三日出院。詹心桀翌月曾寫信予詹小慧,稱「槍膛當時有九發子彈,我沒有、也永遠不會對你補槍。」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 二七二——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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