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師管有武器囚十月罰款五千
2021-06-2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八歲男設計師涉參與非法集結,於前年九月被警方上門搜查,在其房間檢獲彈叉、彈珠、對講機等物品被捕。被告早前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並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劉綺雲裁判官昨指,涉案物品具一定殺傷力,且數量之多可造成嚴重傷害,判刑須具阻嚇性。另該些物品在未造成傷亡前,警方能及時發現,實屬僥倖,最終就管有攻擊性武器判其囚十個月,另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則判罰款五千港元。
被告邱俊軒,被控於前年九月三十日,在北角丹拿花園某室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彈叉、彈射器、相關組件及多顆彈珠,並在沒有適當牌照而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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