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務員管有士巴拿判社服令
2021-06-26 00:00(星島日報報道)二十歲男倉務員於前年十一月三日在沙田管有士巴拿,早前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罪成。裁判官彭亮廷指本案案情非同類案件最嚴重,未能證明被告曾參與破壞,還押對被告已有當頭棒喝效果,令他醒覺及頓悟,終判被告二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沙田刑事三八四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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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二十歲男倉務員於前年十一月三日在沙田管有士巴拿,早前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罪成。裁判官彭亮廷指本案案情非同類案件最嚴重,未能證明被告曾參與破壞,還押對被告已有當頭棒喝效果,令他醒覺及頓悟,終判被告二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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