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藏剪鉗士巴拿囚五月

2021-06-2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網民於前年十二月九日發起「大三罷」示威,四名男子在上水天平邨停車場天台聚集,製作堵路工具。地盤工及兩男生早前被裁定串謀刑事毀壞罪成,另一男教師則管有剪鉗及士巴拿等,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裁判官黃國輝昨於粉嶺法院判刑時強調,本案案情嚴重,被告在深夜時分聚集製作涉案物品,有預謀集體行動;現場有已完成的膠喉連釘製成品,「數量唔細,突晒啲釘出嚟」,若有車輛駛過,輕則車胎受損,嚴重可致交通意外。黃官在考慮各被告背景及求情後,判地盤工人即時監禁八個月,兩名男生入更生中心,男教師即時監禁五個月。

黃官表示,案發現場有膠喉連釘製成品,強調「數量唔細,突晒啲釘出嚟」;現場有電鑽作工具,又有膠喉及螺絲釘作材料,被告明顯在現場僻靜的地方製作涉案物品。黃官強調案情嚴重,不同意早前辯方所指案情輕微,提及若有車輛駛過製成品,輕則車胎受損,嚴重可引致交通意外。而地盤工及兩名男生早前被裁定串謀罪成,三人有預謀集體行動。黃官指四十歲地盤工屬成年人,必須判處即時監禁;兩名男生犯案時僅約十八歲,判二人入更生中心接受訓練;男教師則以六個月作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記錄良好及求情時提及其父母病情後,酌情扣減一個月刑期,終判囚五個月。

代表男教師謝銘基的大律師溫浚佑昨向法庭呈上兩封求情信,分別由被告及其父母所撰寫。溫浚佑引述信件求情指,男教師父母分別患長期病患及曾因心肌梗塞而做俗稱「通波仔」的手術。被告為家庭經濟支柱,對於被還柙而令家庭經濟陷入困境表示歉意;被告另獲前學生及家長高度讚揚,望法庭輕判。

此外,庭上提及兩名男生陳家維及林曉偌的更生中心報告內容均有出錯,陳家維報告指他小學成績差,惟辯方澄清被告小學及在重讀中三時均在考試中考取首十名;而林曉偌的報告則無故被加入另案案情,指案發時警方曾到現場驅散群眾,惟辯方澄清本案並沒有相關案情。

四十歲地盤工人何國基、十九歲男學生陳家維及十九歲男學生林曉偌早前被裁定串謀刑事毀壞罪成;三十三歲男教師謝銘基則被裁定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罪成。本案原有另一名男生被告陳彥廷,早前因警員認人基礎不良被裁定串謀刑事毀壞罪名不成立。案件編號:粉嶺刑事一七〇四——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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