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爺:商戶合謀套現或交法辦

2021-06-2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市民若選用八達通領取五千元電子消費券,消費券將分三期發放;首兩期各發放二千元,而第三期發放的消費券面值為一千元,並且不會限制用途及時限,外界憂慮市民利用退卡或退貨條款將消費券套現。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在電台節目承認,八達通最後一期的一千元消費券在技術上可以套現,但相信消費券的支付範圍廣闊、便捷,認為套現誘因不大,而當局亦有能力追查到,若有商戶及市民民以詐騙方法將消費券套現,不排除交執法部門處理。

陳茂波表示,將八達通最後一期的一千元消費券套現的做法,技術而言可行,但市民可透過八達通支付日常生活各種開支,相信誘因不大。他稱當局及八達通公司有能力透過技術,追查用戶消費券的使用範圍及作出規管,但不希望施加複雜條款為市民帶來麻煩。不過,他指支付平台會對商戶及市民合謀套現消費券的情況作出監察,涉事商戶或會被列入黑名單,甚至交由執法部門跟進。

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補充說,消費券的使用範圍廣闊,相信大部分市民會將一千元用於本地消費,亦認為套現誘因不大,並稱為避免市民故意利用退貨條款將消費券套現,若市民消費後需要退貨,一般只會退回消費券。她又提醒市民成功登記消費券後,會收到電話短訊確認,但不會要求市民提供個人資料或有連結,若遇到政府抽查亦只會要求市民聯絡承辦商。

八達通技術總監甘志深亦說,不鼓勵亦不支持市民將消費券套現的做法,相信政府會想方法避免情況發生,又指八達通卡消費用途廣泛,相信市民無套現必要,八達通亦設恆常機制監察可疑交易。

另外,近日各大機構相繼推出抽獎活動「谷針」,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登記抽獎或涉及收集參與者的個人資料,應慎防偽冒網頁,若需要提供個人資料更應提高警覺。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不法之徒或會利用市民對抽獎活動的關注,乘機誘騙市民提交個人資料,提醒市民切勿隨便提供自己的個人資料,亦不要隨意開啟電郵或短訊內的連結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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