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地區諮詢 居民代表 絕不止於區議會

2021-06-17 00:00

談地方行政地區諮詢,不少人或只會想到區議會,並認為區議會必然且是「唯一」的地區代表;其實地方行政和地區諮詢,還有分區委員會、互助委員會以至民政諮詢中心等,當中的分區委員會,不但能協助處理地區事務,它還有一大好處,就是政府所委任的委員,多是長期服務社區的有心人,他們務實地解決地區問題,不會把本應服務社區的委員會「政治化」,務求踏實地為民做事。

數個關於地區行政的單位中,最為人所知的當然是區議會,只可惜,近年有區議員把議會平台「政治化」,令其變成最受批評的地區單位。至於分區委員會,早在一九七二年成立,現時,分區委員會的工作為鼓勵市民參與地區事務,協助籌辦社區活動以及政府的運動,並就地區問題提出意見。據報現時全港有超過七十個分區委員會,跟地區滅罪委員會和地區防火委員會一起向政府地區相關部門提供貼地的意見。

近期,不少人都把分區委員會與區議會作比較,筆者認為,兩者皆為諮詢架構之一,絕不是矛盾或對立的關係,可分擔不同的地區事務,只要不是「搞破壞」、「搞政治」,每個持份者皆可為社區出力。可惜的是,自反修例暴亂後,區議會漸漸「政治化」,在筆者所服務的地區,就出現過青少年、防止罪案、防火、公民教育甚至節日慶典等活動撥款都不能在區議會通過,這些民意代表,是否「與民為敵」?

事實上,從前特區政府會因應區議會選出的區議員的行業及經驗,委任小部分議員,以增添區議會多方面的經驗及代表性;現時的分區委員會,正正基於相同原則委任不同委員,委員除了有當區的團體代表,還會有學校校長、商會、業主立案法團、業委會、互助委員會以及青年等代表。以筆者為例,筆者服務了社區超過十年,同區分區委員會的其他委員,有些更扎根社區數十年;各地區需要有心人,更需要熟悉地區事務的有能者。

分區委員會的另一好處,在於它的分區或範圍小於區議會,有助委員們集中精力解決地區事務,例如筆者所在的大埔南分區委員會,早前就集中地討論大埔南區的道路違泊、優化交通安排以至處理區內鼠患等事宜。筆者相信,以不同分區委員會委員務實的工作態度,定會令市民明白,地區行政工作,不必是單靠某一機構或組織,而是在各方持份者的共同努力下,締造更美好、更宜居的社區。

經歷過社會暴亂,社區需要安寧,亦需要把過去兩年「被忽略」了的地區事務做好。筆者相信,不同地區的市民,不久將會看到由分區委員會推動的工作,看到委員會為居民爭取的成果。

胡健民

民建聯常務執行委員會委員、

大埔南分區委員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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