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會檢視現行制度與「國安法」相容
2021-06-16 00:00
林鄭月娥指出,因為以往沒有國安法,進行電檢時沒有出現國家安全的概念,對於檢查員來說屬不太理想。她又表示,國安法落實近一周年,「很多人當初都說有了國安法就會這樣不行、那樣不行」,不可以講說話、寫文章和罵特首,但事實上在過去十二個月,「大致上這些表達自由的行為仍然繼續」,在不違反國安法的前提下,維護個人自由的行為都可以進行。對於業界的關注,林鄭月娥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會與業界見面解釋指引,或許亦「可以將部分指引更加具體化,從而減少他們的疑慮。」
關於日前駱惠寧對支聯會和「結束一黨專政」的說法,會否影響特區政府重新檢視是否取締支聯會,林鄭月娥表示對於某團體或個人,特區政府要採取甚麼行動是要依法辦事,需要由律政司檢視是否有足夠證據,證明某團體或個人違反香港法律及提出檢控,再交由本地擁有獨立司法權的機關處理。她不認為駱惠寧當日的講話是向特區政府施壓。
另外,被問到經過修例風波,林鄭月娥覺得還有多少市民希望自己繼續服務他們,她說,「一如以往,我不會回答」,她只會說自己每一天都仍然擔任特區的行政長官,會努力工作,「我的工作未必是盡善盡美,但我可以大膽地說,我每一件工作也是為了香港的利益」,需要做得更好和多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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