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IT界選舉種票 的總再多兩人認罪

2021-06-0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總)幹事雷亞福及其親屬、的總成員等共十四人涉於二○一六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賄選及種票,被控共十二項串謀在選舉中行賄、受賄及串謀詐騙罪,昨於區域法院續審。繼早前雷亞福及其家人承認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後,時任會務總監李為民及時任文員潘秀芳昨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李另承認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案件押至八月二十六日求情,二人保釋候判。時任財務總監王宣麗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獲存檔處理。

雷亞福及其胞妹、雷兒子早前承認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雷亞福及其妹夫姐夫另承認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罪。

十二名被告依次為五十四歲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總)會務總監李為民、三十三歲的總副秘書長楊耀鴻、五十三歲的總文員潘秀芳、四十六歲的總財務總監王宣麗、四十五歲的總幹事雷亞福、三十九歲會計文員雷亞福胞妹雷偉芳、二十三歲學生雷亞福兒子雷敬賢、二十二歲學生陳永鏗、二十二歲學生郭家健、二十二歲學生林澤謙、二十一歲髮型屋助理吳嘉浩及四十八歲建築工人陳琪南。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七零七——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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