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論壇】郊野建屋的無限廻圈

2021-05-28 00:00

「人類對權力的掙扎,是回憶對遺忘的掙扎」,語出昆德拉《笑忘書》七個短篇的第一個故事。有些人害怕被遺忘,因而喜歡老調重彈,刷存在感,讓歷史重複,悲劇不斷上演,郊野公園邊陲建屋便是其中一例。

近日前特首梁振英在他的臉書專頁指只要用郊野公園千分之二的面積,在大欖郊野公園「生態價值低」的邊陲建屋,便可提供兩至三萬個單位,而且只收開發成本價約六千元一呎,以抽居屋方式分配。有關支持郊野公園的各式各樣謬誤,過去已經寫了不少,但在這個急速遺忘是常態的時代洪流中,當權和無權者均跌入不重複訴求便如不存在的窘境中;每經過一個廻圈,歷史又會被重新定義和改寫。

重要的事重複講,政府當年成立郊野公園和把大幅土地劃入,目的不是保育,而是補償。上世紀六十年代中,政府開始制定「土地利用計畫書」,即是現在的全港規劃,以實現把內地難民變為香港公民的計畫。當時新界的農地被轉為工廠(丁屋政策尚未出現),政府又推出十年建屋計畫,成立郊野公園只是補償當時因發展而引起的環境損失,用途也主要為康樂。作為康樂用途的行山徑,自然要接駁道路,生態環境相對核心區自然低,但絕對不代表差。長春社曾在數年前所謂「土地大辯論」之時到大欖郊野公園擬建屋的邊陲考察,發現多種有保育價值的植物,但因後來計畫擱置,才沒有把資料整理公開。

當年政府把大幅土地劃為郊野公園,原因和現時特區政府把沒有發展潛力的舊建築變為法定古迹一樣。現時郊野公園絕大部土地不適宜建屋,除了地勢外,更多的是水塘集水區。既無發展空間,談論千分之二或是百分之二,都是沒有意義的。每一塊的土地也並不平等,因應生境的種類、生物多樣性的程度,都不可以把所有土地放到同一分母中計算。

關於郊野公園的主要用途為康樂而非保育,還可以其他事件可闡明。前港督麥理浩在任期間,發生了米埔大生圍事件和南丫島煉油廠事件,如果政府當年真的關注生態保育,便不會大力支持兩個計畫。其中大生圍項目,也即現時錦繡花園,更得麥理浩本身的支持。根據長春社當年的執委會記錄,翻查當年的《土地利用計畫書》,政府在后海灣濕地一帶是沒有發展計畫的。長春社的韋士達和香港觀鳥會的夏志滔以個人身分在一九七五年四月期間寫了一封公開信給當時港督麥理浩,要求政府就批准大生圍項目解釋。韋士達在長春社十八日的執委會會議上透露,夏志滔和他曾經接觸的政府官員均反對項目,只有麥理浩一人支持。如果麥理浩真的關注保育,就不會獨力支持在本港生態環境最重要的地方建屋。

在昆德拉的故事中,不論當權的還是無權的均想改寫歷史,把不明譽的過去抹去。把郊野公園的成立說成是少數人的功績,無視了實際上只是城市規劃過程之中的補償,就難以真實面對現時香港的問題。回憶對遺忘的掙扎,不只是面向權力,更是面向自己。

李少文(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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