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武器庫案開審 官准六警匿名作供

2021-05-1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十一月五名年輕男女涉在灣仔建立了一個臨時武器庫,藏有百支製成或半製成汽油彈、伸縮警棍等物件,疑用於港島區的示威活動。五人在警方意圖破門而入時,企圖從單位露台逃走不果被捕。其中三人的案件昨開審,控方表明不再檢控串謀縱火罪,改控以本為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罪,三人否認控罪。控方另申請將六名將作供的警員匿名獲葉佐文法官批准,而當日負責監察涉案單位的警員稱,目睹四男女從露台跳至三樓平台,再進入附近一單位內,控方亦隨後在庭上播放拍下了四男女從露台跳下過程的錄影片段。

刑事情報科警員供稱,他當日在涉案單位外設立監察站,在約八十米外的位置監視該單位露台。及至三時許,他看見三男一女從露台跳至三樓平台,然後進入該樓層的一個單位。控方指當中三名男子為被告鄭錦輝、丘建威和黃建棋。

同案五名被告分別為城大學生鄭錦輝及莫澧滔、理大學生楊泳茹(見圖)、無業丘建威,以及地盤工人黃建棋,年齡介乎十九至二十四歲。同被控於前年十一月二日,在灣仔冠景樓一單位,管有五十九枚汽油彈、七十九個載有白色廢棉的玻璃瓶、五十個玻璃瓶、約五公升內含柴油的淺黃色液體、約一公升內含異丙醇的無色液體、約五公升內含汽油的綠色液體等物。其中楊及莫早前已認罪,同被判囚三十八個月。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九七──二○二○。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