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熱水淋子女 狠母判監兩年半

2021-05-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三十七歲主婦於去年二月因與丈夫通話時起爭執,開視像直播用熱水淋十歲女兒和七歲兒子,令兒子二級燙傷。事發前兩日,她又因嫌兒子吃飯慢,拿熱水作勢淋潑,兒子臉龐被濺到。婦人承認普通襲擊、有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有意圖而企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昨於區域法院被判囚兩年六個月。法官直斥案中被告身為兩名子女的母親,卻持續向他們施加襲擊,令子女身心受創,形容其行為歹毒。

法官勞潔儀(見圖)判刑指,X因被熱水淋到而痛苦萬分時,被告竟嘲笑兒子為鍾無艷,可見其根本沒有悔意,又謂本案屬普通襲擊罪中最為嚴重的個案。事發後兩日,被告再度以熱水襲擊X和女兒Y,勞官指她當日因與丈夫在電話發生爭執,將怒氣發泄在孩子身上。被告雖無預謀,卻事先裝了兩杯熱水,絕非一時衝突犯案。且X臉上仍有兩日前的傷痕,但被告仍兩度用熱水淋向X,又用熱水沖洗傷口,導致X的下背部出現二十乘二十厘米二級燙傷。

另被告早於二〇一七年曾因訓練有讀寫障礙的Y說話而造成其兩邊面頰瘀傷,Y又於前年因燙傷入院,身上有多處燙傷的傷痕,Y當時稱,母親在不開心時會用熱水淋她,但均無接受醫生診斷,該事件因無證據顯示為虐兒,最終不了了之。

勞官指,若然Y當日未能保護自己,其傷勢必然更加嚴重,或許會導致她毁容,對其自信的形成或會有很大的影響。兩名受害人至今仍然非常保護被告,不願表露內心的感受,甚至說「媽媽從來唔會嬲」。被告雖表示十分後悔,但在自撰的求情信從未提及對孩子傷勢的關心。另外,X和Y亦需要接受心理教育,令他們明白自己並非造成母親受傷,而是事件中受害者。

勞官強調,學校社工和親友均未有揭發事件,認為舉報虐兒方面有改善空間,至於兩童的父親當日在場,卻沒有保護子女,事後亦沒有帶他們治療,勞官警告童父日後若未能好好保護子女,有可能須負上刑事責任。案件編號:區域法院七二二——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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